今天上午,市消协公布2018年上半年投诉分析,1月至6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家电、食品、日用商品、交通工具、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居前五位,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市消协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名曝光。
案例一:手机SIM卡接触不良 商家不履行“三包”
2018年5月14日,消费者杨先生在天津市川河基业通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华为P20手机,价格约5200元。杨先生到家安装电话卡时不能正常显示信号,怀疑是卡槽装上SIM卡接触不良,次日便联系经营者要求更换一部同型号的新手机,而经营者称该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不予更换。杨先生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经调查,该手机确实存在SIM卡接触不良情况,该故障发生在购买手机7天以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办理退货、换货或修理。经调解,经营者为杨先生办理了退货。
案例二:夸大宣传推销足疗卡 退卡时商家一再拖延
2018年3月25日,消费者闫女士在东丽区恒星世界店的焕春轩养生馆购买了一张2400元的保健足疗卡,约可享受50次足疗服务。该经营者承诺保健足疗卡随时可退,且可在天津市的多个连锁店通用。次日,闫女士上网查询发现该养生馆在市内并无其所宣传的多个连锁店,遂感觉上当受骗,要求退卡。但该经营者却一再拖延,后又告知闫女士退卡要扣除一定费用,双方因此发生争议。闫女士随后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经调查,闫女士投诉情况基本属实。经调解,经营者为闫女士退款2400元。
案例三:开发商违约 拒售房拒退定金
2017年12月9日,消费者李女士在天津市江宇海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宇海汇”)支付2万元定金定购蓝光雍锦香颂商品房一套。后李女士在办理购房手续时,江宇海汇表示商品房无法售给李女士,并拒绝说明原因。李女士以江宇海汇违约为由,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而江宇海汇只同意给消费者2万元购物券作为补偿,不同意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投诉至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经调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双方签订了诚意金交纳书,在收据上也标注了定金2万元。而江宇海汇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明显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江宇海汇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终,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消协终止调解,并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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