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店不小心弄丢了客人照片数据,差点引起双方严重的冲突。近日,杭州景区工商碰到一起要打110的消费维权案件。
今年春节前,张先生在网上团购了小孩百日艺术照,两套总共500元左右。等孩子满100天的时候,张先生特地带着孩子,去团购的这家哈米婚纱摄影工作室拍照。拍完照后,店家说春节后可以到店里看样照,再选定其中的30张做画册。这份画册对孩子来说有纪念意义,张先生也非常期待。
可是过完春节,张先生左等右等,店家就是没通知他去看样照。一直到最近,张先生实在等不下去了,他决定去店里看看。令他没想到,摄影店因为更换了电脑硬盘,不慎将电脑数据丢失,张先生孩子的照片都没有了。出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找上门,张先生可能还蒙在鼓里。
张先生对此非常恼火,他认为虽然店家提出可以重拍,但店家弄丢了照片资料,既不主动告诉他,也不采取补救措施。等到他本人上门催问,才轻描淡写地说已经丢失,这样的态度令人气愤。
“照片可以重拍,但是现在小孩快满300天了,与100天时完全是两个样,弥补不了了。”张先生向店家提出10000元的赔偿。不过店家认为,做张先生这一单生意,总共才500元的服务费,可以适当赔偿并且免费补拍,再增加三个服务项目,但是肯定无法赔偿10000元这么多。
因为诉求差距太大,双方一时谈不拢,都有些不冷静,出现了争执。张先生给景区工商电话投诉店家欺诈,工商人员还没到,双方就发生了矛盾冲突。哈米婚纱摄影店内已经非常混乱,十余人在围攻店家,砸电脑、掀办公桌,声称要向店家讨个说法。随后公安人员赶到,与工商人员一起将双方人员隔离开。
双方情绪都较激动,一时间平静不下来。工商人员提出,先让店家将电脑送去恢复数据,如果真的无法恢复,双方约定日子再坐下来协商调解。其间双方交涉多次,各持己见,常常以争执结束,工商人员只好分开与哈米、张先生协商,将事情的原委弄清楚。
经过了解,工商人员认为,小孩百日照的摄影,是一项特殊服务,它具有环境不可比、时间上无法追溯、影像无法重置的特点,消费者的损失,不能按照一般消费争议来解决。但同时,店家电脑数据丢失,属于意外情况,经营者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所以不认可张先生提出的欺诈诉求。
至于张先生提出10000元的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取费用。冲印业经营者造成消费者的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退还消费者的冲印费,并按整卷胶卷价格的十倍给予赔偿。”
数码相机没有胶卷,因此工商人员以商家收取的500元服务费来衡量,将此次纠纷赔偿的最高额度定为5000元。经过协商,哈米婚纱摄影工作室诚恳道歉,并且愿意补偿张先生2600元,同时为其重拍照片。张先生也接受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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