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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钱湖一别墅区夜晚飘臭气 小区旁竟藏了个黑作坊
宁波鄞州
2013-09-26 16:24:44来源: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

  投诉时间【2013-09-10】:东钱湖隐学山庄住户反映小区被臭味困扰,投诉人反映的污染区域主要涉及东钱湖镇郭家峙村和鄞州区云龙镇。

  记者跟进: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

  处理结果:就此事,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立即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发现涉及我区的4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分别是宁波市鄞州振华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三新篷布有限公司、杨新良废铝熔炼点、方贵生废旧物资回收点。

  1.宁波市鄞州振华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云龙镇冠英庄村,主要从事纺织机械零部件制造,于2004年通过环保审批在现址开始生产,2011年4月和2012年1月因生产需要,分别增设了酸洗磷化喷塑和发黑加工项目。经查,这2个项目均未通过环保审批。检查期间,发现发黑加工和酸洗磷化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加工过程中产生酸雾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

  2.宁波市鄞州三新篷布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云龙镇顿岙村,主要从事防水布生产,于2007年通过环保审批在现址开始生产,至今尚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检查期间,发现该企业内设置有一土灶用于原料玉米油加热,土灶采用废布料和木柴作为燃料,未配套设置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加工过程厂区内异味较重。

  3.杨新良废铝熔炼点。杨新良废铝熔炼点位于云龙镇冠英庄村,主要从事废铝熔炼加工。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3年3月开始于此处进行非法生产。检查期间,发现该企业采用焦炭作为燃料,熔炼过程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周边有明显的异味。

  4.方贵生废旧物资回收点。方贵生废旧物资回收点位于云龙镇冠英庄村,主要从事废铁屑回收。企业未办理过环保审批手续,2011年初在此处开始进行生产。检查期间,发现该企业场地内露天堆存有大量废铁屑,废铁屑主要来源于机械加工企业,含有大量皂化液(皂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堆放现场有一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通过水泵直接排至附近河道内。

  对于上述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均已立案进行处理。

  1.宁波市鄞州振华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我局已于2013年5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酸洗磷化喷塑加工项目、发黑加工项目生产。2013年9月初,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鄞环行罚【2013】205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发黑及酸洗磷化项目生产,并处罚款3.9万元。

  2.宁波市鄞州三新篷布有限公司。我局已于2012年12月对其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补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在对该企业后督察期间,发现该企业虽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部分整改,但仍未按要求补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且间歇性在从事生产。2013年8月,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鄞环行罚【2013】167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年产40万平方米篷布生产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2.6万元。

  3.杨新良废铝熔炼点。我局已于2013年8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废铝熔炼项目生产。2013年9月7日云龙镇政府对该处加工点进行了强制取缔。同时,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鄞环听告【2013】157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废铝熔炼项目生产,并处罚款2万元。

  4.方贵生废旧物资回收点。我局已于2013年7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生产。2013年9月初,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鄞环行罚【2013】200号),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罚款5.2万元。

  此外,9月12日云龙镇政府也组织约谈了相关企业的负责人,明确要求企业严格履行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真做好停产整治工作。

  我局将继续跟踪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处罚决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若企业拒不执行,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现场图片:

责任编辑: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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