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底,我市5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1326万吨标煤以内,年均增速控制在4.6%以内。这是我市新近发布的“十二五”能源“双控”目标。在此期间,我市将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等举措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并将试行用能指标交易制度,但对于3+3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用能将优先保障。“我市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以来,能源要素制约趋紧,而且国家和省政府都将能耗控制列为刚性指标,这要求我市必须控制能源消费增长;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也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市经信委有关专家分析说。
正是因此,我市“十二五”期间将加强能耗控制。按照新近发布的能源“双控”方案,到2015年底,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1326万吨标煤以内,其中用电量控制在211亿千瓦时以内;“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控制在4.6%以内,用电量年均增速控制在8.53%以内。
如何在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实现上述“双控”目标?我市将着力推进优化能源配置方式、淘汰落后用能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健全用能调控新机制、探索实施用能预算化管理等。
据介绍,我市将以建材、铅蓄电池、纺织、造纸、化工、皮革、电镀、铸锻等8大行业为重点,结合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淘汰相对落后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力争腾出70万吨标煤的用能空间。
与此同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光热、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增太能源热水器面积10万平方米,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0兆瓦,新增风电装机容量50兆瓦以上等,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超过12万吨标煤;重点支持电力、非金属矿物制品、纺织(印染)、化纤、金属压延加工等行业,开展以余热余压利用、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系统能源优化等为主的节能技术改造,5年节约能源60万吨标煤。
在此期间,我市将建立健全用能调控新机制,并控索实施用能预算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加价的实施力度;建立“以单位能耗产出论英雄”和“以单位电量产出论英雄”的用能绩效配置能源(电力)制度;对年用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核定年度用能总量,不得突破;试行用能指标交易制度,开展新增用能量以及现有用能存量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严格限制高耗能项目用能等。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优化能源配置方式,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在保障生活用能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给3+3特色优势产业、大好高项目和符合转型升级要求项目用能,优先保障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用能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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