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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环境污染罪一定要刑拘 部门失职一定要严查
2014-02-21 09:06:41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朱丽珍

  浙江在线2月21日讯“构成环境污染最的一定要刑拘,部门失职的行为一定要严查。”昨天下午,在金东区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上,金华市人大代表、金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欣辉说了两个“一定”,语气强硬,一针见血。

  施欣辉介绍,过去的一年,金华在环境污染上的整治力度很大,出台了环境污染治理条例,有了法律强有力的支持,短短一年时间就刑拘涉嫌环境污染的嫌疑人89人,这个数字是全省第一的。

  “这种力度还要加强,构成环境污染罪的一定要刑拘。”在施欣辉看来,提升群众安全感,不光光需要公安部门的破案率,还包括生活安全,“现在恶性案件的破案率金华基本能达到100%,但像环境,也是涉及到家家户户的安全问题。”

  除了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之外,施欣辉还建议人大常委会加大查处部门失职行为。

  “去年,金华工商、质检等部门因为渎职被处理了15人,像之前地沟油案件,就有相关人员被处理了,这是很好的开端,在以前看来都是不太可能的。”施欣辉说,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这种力度也要加强。

编辑: 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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