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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检察机关已批捕环境污染罪嫌疑人43人
2014-04-03 09:08:47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张黎明 刘传玺

  记者从金华市检察院获悉,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去年以来共批捕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43人,还查办了一批水环境治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毛建岳说:“我们建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专业化办理工作机制,确定专门办案小组及办案人员,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从严从快批捕,确保破坏环境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浦江县是环境犯罪打击的重点。去年7月17日,浦江县检察院适用新司法解释,批准逮捕全省首例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邓某。同年11月19日,邓某即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随后,浦江县检察院连续出击,从去年底至今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6人。

  全市检察机关不仅从严从快打击环境犯罪,还顺藤摸瓜排查水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金华检察机关查明,20省道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杨某和陈某,在排污工程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4000余名村民饮用水受污染,致使国家财产损失100多万元,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今年初,浦江县检察院针对该县水晶行业污染治理、转型升级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晶征收人员中饱私囊问题开展调查,发现张某等3人利用负责征收税款、查处污染物排放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名水晶加工户财物,并侵吞部分税款。浦江县检察院立即对张某等3人立案侦查,1月16日对张某等3人批准逮捕。今年前两个月,浦江县检察院共查办水环境治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编辑: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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