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各地环保动态 > 台州 正文
台州:炼银废水直接渗漏到外面构成环境污染罪
2014-05-22 10:02:00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今年4月初,临海市永丰镇相关负责人接到某村村民举报,称村里有人在偷偷炼银排污。永丰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蹲守。通过四天三夜的连续蹲点,蹲守人员于4月18日下午发现几个民工在施工。蹲守人员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和临海市环保局西部所进行了汇报。

  民警到达现场后,当即控制了现场施工人员;环保局西部所工作人员立即对池子里的水以及附近沟渠的水进行采样、化验。初步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污染物铅的浓度是12.9毫克每升,而标准是1毫克每升,远远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

  根据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这些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目前,已有4人被刑事拘留,1名涉案人员被上网追逃。

  据了解,本案违法炼银排污行为,是在硅片中加入百分之十的稀硝酸,待里面的银溶解后,依次加入工业盐和铁片,产生的沉淀就是银的粗品。但在本案中,施工人员将白银提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了一边的蓄水池,而这个蓄水池主要是砖混结构,水泥抹面,没有任何防腐防渗漏措施,也没有对废水做环保方面的任何处理,废水就通过下面直接渗漏到外面,涉嫌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私设暗管直排废水

  近日,黄岩区东城街道一家给铁件镀锌的小作坊,因将生产废水在没有采取任何环保处理的情况下,通过私自架设的排水暗管直接排放,在晚上生产的时候,被公安和环保部门当场查处。经过对现场采集的水样进行PH测定,显示水体PH值小于3,重金属六价铬跟总铬都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

  据了解,此类作坊第一道工序就给铁件镀锌,防止铁件生锈;第二道工序是用铬、铬酸在外面再镀一层,进行钝化,防止铁件被划伤,增加亮度。因为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含铬物质,所以在废水中也有大量铬的存在,而铬在自然环境中是不可降解的,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很严重的污染。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黄岩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到达现场之后,控制了生产现场的5个人,其中两人是夫妻关系。根据环保部门对废水的初步鉴定,对这5人实施了行政拘留。目前,因水样化验分析显示含铬浓度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构成刑事犯罪,涉事的这对夫妻已经被刑事拘留。

  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上述两起案件,根据鉴定结论,排放结果已远远超过3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38条规定,构成了环境污染罪。

编辑: 李敏

共同参与   维护家园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 【专题】中央环保督察即时报

  • 武义稻田现巨型龙舟

  • 1
  • 2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