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海鲜,这个老赖“花”了4万元
浙江在线5月27日讯(通讯员 孙嵩愉 黄欢) 有一“老赖”,东躲西藏,逃避法院执行好几年。不料,前阵子回象山探亲的他却被法院逮了个正着。
2008年,陈某、俞某向许某借款人民币20万余元并约定支付相应利息,由胡某作为担保,借款到期后,陈某、俞某未归还欠款。
2010年,原告许某将担保人胡某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判决,被告胡某应支付借款20万元于许某,事后胡某未履行,2011年1月,许某申请执行。
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胡某本人为了躲避债务,直接离开象山,奔赴上海去了。
我们都以为胡某准备这样一辈子东躲西藏下去了。没想到,机会来了,为了一箱海鲜,他居然“自投罗网”。
2014年5月25日,象山法院黄法官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告知胡某某会在当天中午11时左右会出现在石浦半岛酒店提取朋友相送的海鲜。
当日中午11时许,当胡某刚踏进酒店的大门,象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就出现在他眼前。无奈之下,胡某跟随法官来到法院。
最终,经过原被告协商,胡某支付了借款中的4万元,剩余款项双方也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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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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