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配置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引导企业树立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切实解决总量控制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海宁市从2013年初开始启动排污权指标市场化改革探索工作。随着《海宁市排污权指标差别化市场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出台,海宁市率先在印染、制革、化工3大行业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去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复海宁市作为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加速了总量制度创新改革进度,建立起总量激励制度。3大试点行业按照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分为A、B、C三大类,其中又按“三三制”原则对B类企业又细分为B1、B2、B3三类,扩大交易标的。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个污染因子,提高基准价格,二氧化硫基准价从原来0.1万元/吨·年提高到0.5万元/吨·年。通过5档差别化交易价格和差别化减排任务等总量激励措施,鼓励优势企业发展,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除了总量激励制度,海宁市还实行总量指标量化管理制度。该市印发《关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制度和削减替代制度的通知》,核定13个镇、街道和开发区区域排污权指标总量,建立了市镇两级排污权指标储备库。据悉,自发文起,该市新、扩、改建中的一般项目所需的排污权指标,先由各地在各自的镇级排污权储备指标中平衡解决,有效地调动了镇一级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的积极性。目前,由镇级储备库调剂总量的项目14个,调剂COD24.2吨、氨氮5.83吨。
与此同时,海宁市进一步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出台《海宁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修订)》,重点补充完善涉及差别化交易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条款内容。同时组建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有限公司,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培育。目前,二级市场共完成交易6笔,转让COD指标80.213吨。其中许村镇欧亚美等4家印染企业,共计56.57吨COD排污权以拍卖形式完成出让,成交金额达到1609万元,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达到了预期目的。
此外,海宁市作为省环保厅确定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4个试点地区之一,还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作为污染源管理的基本制度的改革。该市在多次组织各部门、企业、专业机构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海宁市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据了解,该方案包括实施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通过将环保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环境管理制度、环评审批制度、“三同时”验收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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