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新闻网11月18日讯(记者 孙璐 通讯员 裴斐)为了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和老旧车辆治理,从今天开始到12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环保局将联合开展“黄标车”和“无标车”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杭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覆盖整个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之内区域,整治重点为各类违法驶入禁行路段的“黄标车”、“无标车”(即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过期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车辆。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黄标车”或者“无标车”,由公安局交警局按照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进行现场处罚。对现场执法抽测超标的车辆,由环保执法人员开具限期整治通知单,公安交警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其复检合格。
据了解,交警部门已将“黄标车”信息纳入公安交警重点车辆查控系统,利用杭州560多个电子警察抓拍违规车辆,通过车架识别系统和环保数据库进行比对,对非现场执法车辆拍照取证后由交警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进行处罚。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通过电子执法系统处罚违法行驶“黄标车”和“无标车”5万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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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对空气污染贡献大。
杭州市从2010年1月起,早上6点到晚上24点,禁止无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即“黄标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和“无标车”(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标志过期机动车))在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道路行驶。
为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杭州市鼓励黄标车提前以报废方式进行淘汰。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使用年限等给予适当补助。根据政策,2004年注册上牌的柴油黄标车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废手续,才能获得最高28000元的补助。如这部分黄标柴油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将无法获得相应补助。补助政策将于2015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因此2005年及以后注册上牌的柴油黄标车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成,才能获得补助。
同时,《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黄标小客车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变更登记的,不再产生更新指标。目前“黄标”小客车总计1.8万余辆,如这部分车主不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将失去获得更新指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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