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新闻网12月31日讯(记者 孙璐 通讯员 邵甜)今天是2014年的最后一天,今年我省的空气质量情况比往年有所好转吗?水质情况还让人满意吗?
今天,省环保厅特地对外公布了2014年1-11月浙江省大气环境质量(PM2.5)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的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PM2.5):月均值最低为舟山 最高为绍兴
2014年11月,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6个城市PM2.5月均值低于(含)35 µ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均二级标准限值,下同),占城市总数的8.7%;PM2.5日均浓度超标率范围为0~56.7%,平均为20.9%(60个城市出现超标天次)。其中,11个设区城市月均值范围为27~81 µg/m3,浓度最低为舟山,最高为绍兴,平均为58 µ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7 µg/m3,下降幅度为22.7%;58个县级城市月均值范围为26~80 µg/m3,浓度最低为开化,最高为柯桥和长兴,平均为54 µg/m3。
2014年1~11月累计,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舟山、洞头、文成、泰顺、开化、岱山、嵊泗、玉环、云和、庆元、景宁、龙泉等12个城市PM2.5平均值低于(含)35 µg/m3,占城市总数的17.4%;其余57个城市高于35 µg/m3。其中,11个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28~64 µg/m3,浓度最低为舟山,最高为杭州和金华,平均为52 µg/m3,较去年同期下降2 µg/m3,下降幅度为3.7%;58个县级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28~69 µg/m3,浓度最低为嵊泗,最高为龙游,平均为47 µg/m3。
全省水质较去年:Ⅰ~Ⅲ类增多 劣Ⅴ类减少
2014年11月,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08个,占74.5%;Ⅳ类23个,占15.9%;Ⅴ类6个,占4.1%;劣Ⅴ类8个,占5.5%。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106个,达标率为73.1%。
2014年1~11月,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8个,占67.5%;Ⅳ类20个,占13.8%;Ⅴ类13个,占9.0%;劣Ⅴ类14个,占9.7%。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97个,达标率为66.9%。与上年同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5个百分点;达标断面比例上升4.0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范围为14.3~100%,按从高到低降序排列(达标率相同情况下按行政区划排序)依次为:绍兴(100%)、衢州(100%)、舟山(100%)、丽水(100%)、湖州(89.5%)、温州(83.3%)、台州(75.0%)、金华(70.0%)、宁波(66.7%)、杭州(52.6%)和嘉兴(14.3%)。嘉兴市水质为Ⅲ~劣Ⅴ类,其中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14.3%,劣Ⅴ类7个,占25.0%。与上年同期相比,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6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17.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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