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5日讯 节的脚步近了,市区又能听到鞭炮声声。结婚乔迁也好,为新年讨个好兆头也罢,随之而来的空气污染、火灾事故和噪声扰民问题,是不容小觑的。
元旦刚过,2015年金华市区春节烟花爆竹禁燃规定业已出炉。
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只有除夕、正月初一和元宵节三天,而禁燃的范围,也由原来的一环以内,扩大到了二环。
烟花爆竹燃放时间缩短到3天
元旦一过,农历新年也进入倒计时,年味越来越浓,空气质量也让人担心了起来。
按照以往检测数据,春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元宵等重大节日,PM2.5数值会直线上升,甚至爆表。
按照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测算,2014年大年除夕晚上12点,金华十五中站点PM2.5监测数据最高达到了1798μg/m3,金华四中为702μg/m3,严重污染程度达到爆表,指数为全省最高。
来自金华市消防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除夕至元宵节烟花爆竹开禁期间,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达21起。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可见一斑,金华市区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也在逐年缩短。以往一般在15天左右,而今年只有除夕(2月18日)、正月初一(2月19日)和元宵节(3月5日)三天。
禁燃范围扩大到二环以内
今年除了时间上有变化外,禁燃烟花爆竹的范围也从之前的一环以内,扩大到了二环以内。也就是二环东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二环南路以内,除了规定的3天时间内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而且也不再设立临时销售点。
很多市民都有疑问,规定这么严格,可还是有人乱放鞭炮,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据了解,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案件146处,其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就有131起。
所以,如若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及时拨打110报警,最好能保留证据。公安部门对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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