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新闻网1月9日讯(实习记者 单世高)日前,记者从杭州湾新区环保局获悉,针对新《环保法》的实施,新区环保局从即日起,一直持续到3月底,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月活动。
据悉,新《环保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新增了“按日计罚”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法的时间越久,罚款将越多。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的制度在罚款数额上“上不封顶”,这将倒逼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
此外,新《环保法》授予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权,引入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加大违纪行为处罚力度,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强化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立排污总量控制,建立联防联控制度;规范统筹环保设施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
新《环保法》还规定,今后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被责令停止建设,不停止建设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措施。
新区环保局胡迪峰表示,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之前,新区环保局已经组织所有重点监管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了解和熟悉新《环保法》。
据了解,此次执法月期间,新区环保局将与宁波市环保局展开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涉“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顿”、“信息公开”、“行政拘留”等环境违法行为。
另外,杭州湾新区内的所有环保局重点监管企业都将巡查走访到位,并将对新《环保法》的新增内容再次进行宣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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