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月19日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地方城市内涝严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快城市内涝规划治理已经十分迫切。”王志良委员经过调研,发现沿海城市内涝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城市河道的调蓄能力降低;城市超常规发展,平原防洪排涝和河道整治的规划,与大城市建设的要求有差距;我国城市排水管道设计标准偏低,一般为一小时雨量1至3年一遇,与国外发达城市差别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王志良委员建议,在编制城市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建设、绿化和防涝的需要,不能因为城市开发而牺牲公园、绿地、水体,要强调绿色城市化。在城市的低地势区,应保留天然植被地带,多绿地,少硬化。提高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建议中小城市为3年一遇左右,区域中心城市为5年一遇左右,都市区提高到5至10年一遇。而公共、重要建筑物的防涝标准,要提高到中小城市50年一遇、大城市100年一遇及以上。
王志良委员还建议及时修编城市防洪治涝规划,研究编制防御超标准大洪水方案。并严格执行规划,因为一经批准,规划就是城市建设的标准,不得随意更改。
对此,省住建厅表示,去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排水防涝主体责任,加快完善城市内涝防治应急体系,全面编制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扎实推进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新区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排涝标准配套排涝设施,确保不发生新的内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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