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我市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示范区域涵盖衢州市本级、柯城区和衢江区,建设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1月20日,市发改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兰国云介绍。
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创建实施方案》,我市将通过5年时间努力,力争把衢州市建设成为产业优势突出、生产清洁高效、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生态良好、管理服务完善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产业规模、资源产出率、污染防控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均达到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四大创建目标
循环经济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通过试点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具有明显衢州特色的区域循环经济格局。到2017年,创建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1500元/人,115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82亿元以上,其中创建期计划投资240亿元。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能源、土地、水等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其中资源产出率统计工作2015年正式开始。
废物排放明显减少,处置水平显著提高,到2017年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大污染物减排量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任务;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
循环经济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创建与我们息息相关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创建,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消费息息相关。”兰国云介绍。
这一国字号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我市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建设中,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化循环化,促进源头区水环境安全,打造现代田园城市。通过带动我市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提高创建区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市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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