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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废弃物焚烧行为
2015-02-05 08:51:46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孙吉晶

  


张硕委员

        关键词:露天焚烧

  近年来,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在早稻、晚稻收割季节,不少农户把稻秆一烧了之。焚烧废弃物产生的大量烟雾加剧了周边地区雾霾、微尘的浓度,有些还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这不仅给市民身体健康带来危害,也给交通、航空安全造成威胁。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了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扶持等方面存在缺陷外,关键问题在于执法体系和执法行为的空白。”市政协委员、市种植业管理总站推广研究员张硕说。

  为此,张硕委员提交了《关于建立联合执法体系,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废弃物的建议》,建议建立执法体系,由市政府协调,成立由环保、城管、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只有有了执法主体,才能做好垃圾、秸秆禁烧具体执法工作。”她指出,执法主体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垃圾秸秆现象,对7-8月,11-12月重点季节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要实行不间断巡查。同时根据秸秆、垃圾焚烧的随时性和分散性,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技术时效性强、资料获取快捷、覆盖范围广等特点,加强卫星遥感建设和监控,及时通报秸秆焚烧事件。

  张硕建议,要落实秸秆、垃圾禁烧责任,明确地方政府是秸秆垃圾禁烧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政府是秸秆垃圾禁烧的实施主体。建立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形成农民广泛参与的自觉行动。建立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发布公告、进村入户等方式开展禁烧政策宣传,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等方式,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

编辑: 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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