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生命的颜色,也是城市的底色;森林是城市的名片,也是文明的载体。对老百姓来说,能生活在一个充满绿色的城市无疑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永康便是一座充满绿色的城市,启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项目3年来,该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新增平原绿化面积1.3万亩,森林覆盖率远超32.9%的目标,达到53.4%。
“创森”为丽州大地披上了绿装。为了保护“创森”成果,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4年,永康市林业局不断创新森林消防工作管理机制,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作为“平安永康”、“森林永康”、“美丽永康”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加快推进“以水灭火”,全面提升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森林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机制
狠抓森林消防长效管理
2014年,永康市林业局共接到森林火情报警183起,其中成灾3起,森林火灾受害率、发生率、控制率分别为3%。、3次/10万公顷、6公顷/起,均低于省下达的标准,且没有因森林火灾而造成人员伤亡。2014年森林火灾的损失有较大的减少,得益于永康森林消防基础的扎实有序、消防机制的创新完善、防控水平的全面提升。
永康市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2014年3月14日,副市长胡增强对市林场、前仓镇等进行森林消防工作检查;3月25日,市委副书记蒋金红带队对象珠镇、唐先镇、龙山镇等森林消防措施落实、物资准备、人员部署等情况进行督查,强调和部署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各镇(街、区)遵照督查机制要求,查漏补缺,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森林消防离不开健全的机制,2014年,永康市林业局出台了《永康市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决定将单项考核奖励经费从63万元提高到124万元,相当于每个考核单位的奖励增加了一倍,进一步提高了镇(街、区)、市林场的森林消防工作积极性。
同时,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征求市领导、指挥部成员、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下发了《永康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意见》,加强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的建设,并从指挥调度,装备配置等方面形成了系统的管理和保障机制。并完善了《村级野外用火管理组织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永康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了队伍装备建设水平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以水灭火”
全面升级消防装备
2014年,永康森林消防指挥部共发放风力灭火器52台、进口风力灭火器13台、进口油锯5台、森林消防高压水泵6套、进口森林消防高压水泵3套、高压远程水泵2套、扑火服装827套、充电电筒头灯603把,装备共投入83万元。
“风力灭火器是一种轻型灭火装备,携带方便,操作灵活,因此受到消防队员的青睐,一直是森林消防队的主要灭火装备。不过,在森林消防工作上,光靠风力灭火器是不够的。”永康市林业局消防办副主任吕云岳说,风力灭火器只能对付小股分散的火焰,灭火过程中容易出现复燃现象,因此,推广高效的“以水灭火”方式很有必要。
2015年1月29日,林业局在前仓镇本扎村石门坎举行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现场测试,4辆新购置的红色消防救援车成为全场最大的焦点。
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高约2米,能装水3立方米,水枪射程达到38米,扬程400米,并且拥有1350米的水带。每辆造价3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周边山区。它采用以水灭火、高压喷射的方式,灭火覆盖面更广,相较于以前风力灭火更为安全合理。
“在现场,森林消防队员将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的水带架设到距离1000米、海拔200米的山林里进行测试,高压喷射和扬程等环节没有问题,证明了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在‘引水灭火’中的价值。”吕云岳说。
在地形复杂的山林火场环境中,火场与水源往往有着相当长的距离,给森林消防队员带来不少难题。而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完美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帮助队员们做到快速扑救。据介绍,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将配备给龙山、方岩、花街、唐先4支义务森林消防队,进一步增强“以水灭火”装备水平。
在测试中,这4辆红色的大家伙也得到了队员们的一致好评。“远程森林消防救援车能更好地和风力灭火器相搭配,我们的扑救一定会更全面、更及时,能够更好地保卫森林。”来自花街镇的森林消防队员倪抗高兴地说。
加大投入
打造过硬的森林消防队伍
数据显示,和2013相比,2014年森林火情报警次数虽然增加了40%,但成灾减少了25%,过火面积减少了26%,这意味着森林火灾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森林消防队伍的不懈努力密切相关。
在多部门的配合下,2014年共增建了东城、西城、花街、象珠、舟山、前仓6支“以水灭火”森林消防分队,并在原有森林消防中队的基础上,组建了龙山、方岩、花街、唐先4支义务森林消防队,在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登记,提升了森林消防队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唐先镇森林消防中队有4支消防分队,消防队员72人,分别设置在镇的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一旦出现火情,消防队员能够快速出动,解决灾情。”姚伶俐是唐先镇的林技员,据她介绍,2014年以来,唐先镇采取一系列措施,抓好森林灾害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为了打造过硬的森林消防队伍,唐先镇对《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每年组织森林消防队员进行“扑火技能和火场避险”培训,在森林火灾多发时节,督促护林防火员增加巡查密度,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制定了《唐先镇护林员管理办法》,将护林防火工作和森林消防工作联合起来,防治结合。多年以来,唐先镇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一般火情能及时、快速处理。
除了各镇街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以外,永康还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森林消防队伍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2014年,根据全市森林消防工作计划和《永康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意见》要求,永康市森林消防指挥部下拨培训训练经费15万元和1000套作训服装,对全市的森林消防在册队员、森林消防指挥所成员、森林消防督查巡查人员和森林火灾事故处置应急小组成员,开展了主要内容为扑救指挥、安全避险知识、火灾扑救、机具使用技巧交流、体能训练、技能比武及其他自选项目的大练兵活动。
在春节、清明等防火紧要期,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及时调度扑救力量,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防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各镇(街、区)也合理布防消防队伍,尽力做到有火不成灾、有火不过夜,及时补充物资供给,满足扑火救灾需要。
严密防范
护林防火管理不断深化
2015年2月3日,永康市林业局召开了以“保护森林资源,严防三大灾害”为主题的护林防火工作会议。回顾2014年度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讨论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林业局首先对12位成绩突出的先进护林防火员进行了表彰,其中,来自江南街道傅店村的护林防火员傅健明作为代表,与到会的181名护林防火员和33名林技员交流了经验。
“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每天至少巡山3次,看看山林有没有火情,树木有没有病虫害,并做一些防火宣传工作。”傅健明很热爱这份工作,每天都会认真细致地完成工作任务。
护林防火工作的内容听起来简单,但并不轻松,傅店村有林地2600多亩,其中有不少坟墓聚集地,每到清明、春节就容易发生火情,所以,傅健明时刻关注着林地的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每一次巡查。正是由于高度负责的精神,在10年的护林防火工作中,他负责的区域从未发生过火灾。
“像傅健明这样的护林防火员还有很多,为了表彰先进,提高积极性,林业局采取各项措施增强护林防火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紧迫感。”林业局森检站副站长朱怀归介绍,2014年,林业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永康市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防火员考核办法》,细化了护林防火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
“不久前,每一位护林防火员都免费领到了一部GPS定位手机,可以自动记录护林防火员的巡山路线图,方便考核,如果发现火情,护林防火员还可以利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及时上传,让火情扑救变得更加及时和快捷。”朱怀归说。
据介绍,除了全市181名护林防火员全天候上岗以外,各镇(街、区)还临时聘用防火人员和巡护人员1000多名,采取疏、导、堵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护林防火巡查力度和密度,守住村口、路口、山口,野外火源管理的“关卡”前移,从源头上制止各种违法用火。
此外,林业局作为森林消防监督管理单位,全局共成立了5个森林消防巡查和应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到各片区监督检查。永康市森林消防办还以“每天一报”的形式,对镇(街、区)领导、林技员、护林防火员进行森林消防督促,切实把森林火灾管控作为林业工作的首要任务。
重视宣传
增强安全防患意识
“我们每位护林防火员都是一张管护森林的名片,不仅自己要管林爱林,更要带动周围的人,增加对美丽森林的热爱。”对于江南街道下山门村的护林防火员徐起丁来说,只有通过宣传,才能增强全民依法用火意识,提高安全用火和安全防患意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其实,每位护林防火员的一言一行都是作用大、效果好的宣传。”朱怀归介绍,目前各护林防火员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面。例如,在野外用火多的地方,护林防火员就会抓住典型火灾案件的责任追究,通报对肇事者的处罚情况,从而以案说法,营造宣传氛围。
除了护林防火员在村头、山头、路头开展宣传以外,林业局还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在清明期间通过邮政专递发放《文明祭清,拒绝森林火灾———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3万封,印制《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告》6000份和宣传卡片6万张,发送防火安全提醒短信8万条,并开展培训讲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小贴士】
森林消防知识你了解多少
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分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个人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禁止谎报森林火警。森林火灾扑救实行以森林消防队伍扑救为主,群众扑救相结合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同时,按照《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一)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脱险自救的方法有哪些
退入安全区。进入火场扑火时,要观察退避路线和火场变化,万一出现飞火和气旋时,组织扑火人员进入火烧迹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区。
按规范卧倒避险。发生危险时,应就近选择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脚朝火扑来的方向,扒开浮土直到看见湿土,把脸放进小坑里面,用衣服包住头,双手放在身体正面。
按规范迎风突围。当风向突变,火掉头时,要当机立断,选择草较小、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头,憋住一口气,迎火猛冲突围。人在7.5秒内应当可以突围。千万不能与火赛跑,只能对着火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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