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盐县环保局了解到,近日,省统计局、省环保厅首次联合公布了2013年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海盐县在全省56个县(市)和5个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中的总指数为96.27,排名较上一年提升两位,位于全市第三。其中生态制度领域指数为113.83,在全省排名第十一,生态环境领域指数为87.52,在全市排名第二。
据悉,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包括了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四大领域10个关注方向的37项指标,按各领域所占权重进行测算,最终得出评价结果。“整套评价体系比较科学,涵盖了产业结构、污染减排、节能降耗、循环利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环保意识、生态创建、政策保障、科学执政等方面。”县环保局生态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基本可以通过评价看出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和结果、生态文化建设情况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如何持续让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适应,确保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质量?2014年,海盐县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以水环境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海盐建设。
全市首个风电、方家山核电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投入运行;完成城市积水区、老旧小区改造2个;白洋河湿地三期建成并对外开放;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新建生态绿道1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1.44万亩……这还只是去年海盐在生态建设方面的一个侧面。
在治水治气方面,海盐全面完成“垃圾河”整治,“黑河、臭河”整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河道“双清”完成清淤747条207.4公里、打捞沉船2237艘,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成绩为优秀。同时新建二级污水管网31.6公里,新增污水入网企业465家;完成县城区六大区块截污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印染、造纸、化工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统筹推进防洪排涝各项工程建设;淘汰“黄标车”1923辆;整治“小锅炉”132台;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4%以上,居全市首位。
此外,海盐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完成“三改”面积155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84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建猪舍143万平方米,年末生猪存栏量控制在20万头以内;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城北村和阳光小区西侧区块完成征地132亩;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取缔非法渔船54艘。
完成农村公路等级提升25.4公里、危桥改建44座、农村等外公路建设83公里;完成玉带桥重建和湖盐线东西大道环岛整治工程;入围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县”;继续实施“清洁家园”活动,完善“四位一体”保洁管理模式……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海盐同样作为颇多。
据了解,2015年,海盐县将继续深入开展“生态建设深化年”活动,通过实施产业提升、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城乡环境整治等五大工程,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载体,大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努力把海盐建设成为“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的江南水乡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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