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创打击环境(食药)犯罪“十法”;率先在嘉兴成立打击食药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全年查处环境污染案件25起72人,成绩列嘉兴第一……昨天,记者从海宁市公安局了解到,去年以来,该局坚持“民生安全是第一警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扬威亮剑,全警聚力为“五水共治”拔钉清障。
独创十个做法
打防并举求长效
去年1月,海宁警方在破获许村某企业偷排废酸案件的基础上,会同环保部门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调查,通过蹲点守候、走访调查等措施后发现袁花、丁桥等地灯丝生产企业也存在偷排废酸问题,作案手法和特点类似。3月6日,公安、环保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排摸出来的十余家作坊式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取证,查明两家照明企业将钨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在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当地河道内。经取样检测,这些废水呈强酸性,并含有严重超标的重金属铜、镍、锌等成分,造成河道大面积严重污染,公安机关依法对4名企业负责人刑事拘留。
海宁民营经济发达,皮革、家纺、印染、电镀等企业较多,一批家庭式作坊生产过程中偷排、直排废水,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有效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海宁警方对辖区内可能污染水环境的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岸上打击力度。在此过程中,海宁警方总结提炼出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同类串并法、溯源追踪法、智能搜索法、线索甄别法、触类旁通法、合成作战法等十个做法,为基层所队提供了工作样板。去年,在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护航“五水共治”工作现场会上,海宁市公安局作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海宁做法”获全省推广。
依托专业队伍定向发力出重拳
褚志强原来是海宁巡特警大队的一名民警。去年3月,嘉兴首支打击环境(食药)犯罪的队伍在海宁成立,他被吸纳为其中一员。“生态环境案件与一般案件不一样,生态环境案件的证据很隐蔽,追查犯罪事实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之前破获的有些案件,大家整整盯了好几个月。”每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破获的背后,就是办案人员有过硬的环保专业知识。
为了尽早破获,大队领导带头“恶补”环境知识,还与环保部门全方位合作,建立“联席会议、重大问题随时会商”模式,加强信息紧密互通,加大打击整治的合力。为了界定案件的性质,民警们先后赶赴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请教权威专家。
“以前,查到废盐酸直排河道的行为,只能进行行政处罚,违法成本低。‘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完全不一样了。偷排废盐酸属于危险废物,要追究刑事责任。”海宁市公安局食药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教导员黄建中告诉记者,除了与环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公安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之间的对接也比以往更密切。“对案件的性质认定、证据标准等问题,大家都会提前商讨。还开通执法办案‘直通车’,启用办案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水环境污染案件,实现快侦快诉。”他说,“去年,我们大队查处环境污染案件25起72人,打处数及打击质量均为全市首位,打击成效高出第二名一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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