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新闻网3月24日讯(记者 孙璐 通讯员 裴斐)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已将近3个月,为了让这部“史上最严格环保法”得到最严执行,环保部在今年年初发布了相关配套文件,对违法排污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
昨天,杭州、桐庐两级环保部门更是采用“无人机”的执法检查形式,查封了一违法企业。
被查封企业是位于桐庐横村镇徐家埠村的杭州富新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鲜笋加工。
执法人员到达时,该公司正在正常生产,厂区内,机器轰隆,工人们正在剥笋、蒸煮、装罐……记者看到地面一片湿漉漉,洗笋、煮笋的水满地都是,让人无从落脚,笋壳等垃圾随意堆放,厂区环境脏乱差。
企业内部情况
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从鲜笋的清洗、蒸煮、装罐等工艺中产生,当前正值出笋旺季,废水产量比平时大大增加。当来到位于厂区南面的废水沉淀池时,执法人员发现:废水池装满了水,池子出水的管道边都是哗哗的水,仔细查看,才发现这根管道多处破损,漏出的水连同厂区生活污水进入另一根埋藏在农田下管道,而水流通过这根管道,汇入约30米外的分水江,本该被截污纳管的一部分废水直接排入了分水江。
为进一步摸清废水排入河道的情况。执法人员启用了无人机进行探测。无人机慢慢上升,飞到几十米外,通过掌上屏幕可以清楚看到无人机传输回来的实时情况,废水正不断流入分水江。证据确凿,丝毫不给企业“做手脚”的机会,执法人员立即来到外排管道口、江边排放口取样,到时候根据污染物超标情况对该企业进行相应处罚。执法人员介绍说:“从该公司的生产工艺来看,废水不含有剧毒物质,但是其中的氨氮、COD等物质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对水质造成污染,甚至发黑发臭。”
无人机现场执法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刘雄伟介绍:“无人机有效弥补了人力在环境监察工作中的不足,它不但可以进行高空俯视,还可以对执法人员不方便查看、视野范围无法触及的地方进行全面近距离的观察,帮助我们掌握真实情况,提高执法效率。”
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及现场检查情况,桐庐县环保局当场对废水生产工艺设施进行查封,要求立即停止废水排放,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废水管道进行修复。届时,环保部门将根据企业的整改完成报告再次进行现场监察,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才撤销对其查封。
现场查封
治污水是杭州市“五水共治”的重点,沿江的工业企业始终是环保部门“最严执法”的主战场。此次执法,市环保局联合各区县市对相关企业开展飞行监察,并运用“无人机”增加监察力量,希望通过随机抽查加强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力度,将“新环保法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的口号落到实处,让违法排污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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