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新闻网3月25日讯(记者 仲瑶卿 通讯员 邵甜)近日,浙江省环保厅发布了全省2015年1月至2月的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交出了开年来的第一张环保成绩单。
PM2.5平均浓度为70 µg/m3
较2014年同期下降6.7%
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在2015年1月—2月期间,我省11个设区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平均为70 µg/m3,范围在47~89 µg/m3之间,浓度最低的城市为舟山,最高是湖州。较去年同期下降5 µg/m3,下降幅度达6.7%;较2013年同期下降11 µg/m3,下降幅度为13.6%。
在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30~89 µg/m3,平均为65µg/m3,较去年同期下降4 µg/m3,下降幅度为5.8%。其中,衢州开化县PM2.5平均值低于35 µg/m3,占城市总数的1.4%。
145个交接断面水质考核
达标断面比例上升7.5%
据统计,在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3个,占64.1%;Ⅳ类26个,占18.0%;Ⅴ类11个,占7.6%;劣Ⅴ类15个,占10.3%。满足功能要求的断面93个,达标率为64.1%。与上年同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3.8个百分点;达标断面比例上升7.5个百分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11个设区市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范围在17.9%至100%之间,从高到低降序排列依次为:绍兴(100%)、衢州(100%)、舟山(100%)、丽水(100%)、湖州(84.2%)、温州(75.0%)、宁波(66.7%)、金华(60.0%)、台州(58.3%)、杭州(57.9%)和嘉兴(17.9%)。(达标率相同情况下按行政区划排序)
与去年同期相比,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和丽水市水质达标率有所上升;台州市略有下降;其余则保持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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