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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法院公布去年环境犯罪情况:最高超4752倍 电镀行业占6成
2015-04-03 09:02:04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黄程祎 瓯文

  昨天上午,瓯海区人民法院召开了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度瓯海法院关于污染环境犯罪打击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追根溯源

  从严惩治犯罪

  2014年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审理污染环境案件27件,涉及被告人44名,其中企业负责人、经营者25人,占总人数的57%。瓯海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潘小华表示,在打击环境犯罪时,不仅要打击环境污染行为的实施者,更要追根溯源,严惩幕后主使。这些涉案企业负责人、经营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30余万元。“这既在刑期上体现从严惩治精神,也依法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真正发挥司法的威慑力。”潘小华说。

  电镀废水

  最高超标4752倍

  2013年至2014年4月份,刘某、杜某在瓯海区仙岩街道下林村开设一家锁厂,两人购买电镀流水线,雇佣余某进行锁配件的电镀加工,并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地面渗透地下。2014年5月7日,该厂被执法人员查获。经瓯海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的废水PH值为5.47,检出总锌含量为7130mg/L,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4752倍以上。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墙边打洞

  废水排入市政管道

  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9日,白某、潘某夫妇在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开办五金加工厂,雇佣陈某在加工厂内使用氢氧化钠(又名烧碱、片碱)等化学物品对加工的剪刀进行除锈、洗涤。三人明知废水未经处理排放系违法,却偷偷在隐蔽的墙边打洞私设暗管,将废水直接流入渗坑,甚至将废水经过沉淀池简单沉淀后偷偷排入市政管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最终三人均受到法院依法惩处。

  涉及多行业

  电镀占了近6成

  这些环境污染案件除排污超标严重、排污手段隐秘外,还有涉污行业多、区域分布广等特点。据了解,涉案的污染行业有五金加工、烟具配件加工、模具加工、牛皮加工、废品回收等,甚至还有花木场。

  其中,因电镀带来的重金属污染最为严重,多达16件,占59%。

  污染环境犯罪

  法院强调“零容忍”

  “同呼吸、共命运,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潘小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法院对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发挥司法职能,有效惩治犯罪,并倡议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严明自身立场。

编辑: 单世高(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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