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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已累计立案87件
57万元!桐乡开出两张“按日计罚”罚单
2015-05-27 09:00:57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沈明敏

  “决定对你单位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人民币39万元整……”近期,因超标排污,桐乡一热电企业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桐乡首个按日计罚企业,39万元的罚款额也是桐乡有史以来对违规排污企业开出的最大罚单。此外,洲泉一企业因噪声超标,也在近日被处以按日连续处罚,两张“按日计罚”罚单共计罚款57万元。

  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是今年新《环保法》中的新规定,即按照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的天数累计每天的处罚额度,违法时间越长,罚款数额越高。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而且计罚不受次数限制,只要违法排污不停,那么行政处罚不止。

  据市环保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执法人员在3月中旬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经济开发区一热电企业排放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存在超标排放,立即送达了《环境违法行动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于4月初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超标排放行为罚款3万元。然而,时隔13天,工作人员上门复查时,烟气依旧存在超标排放现象。针对该企业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市环保局根据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的相关条款,按照原罚款数额对该热电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39万元。就在首张按日连续处罚罚单开出后不久,洲泉一化纤企业也因噪声超标且拒不改正,被处以按日连续处罚,罚款18万元。

  这两张高额罚单,成为桐乡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生动缩影。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桐乡坚持违法行为“零容忍”,铁拳执法“严监管”,不仅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还对4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对大麻镇一家纺织品整治厂未经审批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对3家违法排污的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部门……截至目前,今年市环保局已累计立案查处87件。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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