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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渔获物三千多公斤
三门查获首例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案
2015-07-09 09:18:10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金崇耀 陈瑛子

  6月29日,省海洋与渔业总队组织三门县、临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健跳港进行联合执法,查获一艘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的渔运辅助船,当场查获渔获物总重量共计3365公斤。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此案为近年来该县查获的首例因为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而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6月29日00时10分,接群众举报,三门县、临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对健跳港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一艘船号为浙三渔运80198钢质船舶停泊在健跳港健跳老船厂前正在卸货。经检查,该船为捕捞辅助船,船上有渔获物章鱼222箱,查获渔获物总重量共计3365公斤。经突击审讯,十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第六十三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对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本案符合移送追诉当事人责任的条件。执法人员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有关规定,7月2日,该案被移送浙江公安边防总队台州海警一支队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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