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虞区东关街道的何先生不久前碰到了一件尴尬事:他向营业员提出要购买一部“增强版”的手机,但拿回家后竟发现是“电信版”的。和商家理论,对方竟称当初何先生就是说要购买“电信版”的。后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何先生最终退掉手机。
不久前的一天,他来到上虞的一家手机店,看中一款某品牌的手机,价格为1199元。“当时我清晰地记得自己需要购买的是‘增强版’的,还顺便询问除了‘增强版’,还有‘电信版’没。”何先生回忆。
然而,当何先生兴冲冲地回家使用手机时,竟发现自己买到的并非“增强版”,而是“电信版”。自己明明要求购买“增强版”,营业员却把“电信版”卖给他,这让何先生心里很不舒服。
第二天,何先生再次来到手机店,要求退掉手机。但对方一口咬定,当初何先生要求购买的就是“电信版”,并非“增强版”,他们并没有错,要错也错在消费者自己,所以要退机不可能。
一方一口咬定购买的就是“电信版”,一方却认为自己明明要求购买的是“增强版”,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闹到了上虞区市场监管部门。
很快,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介入调查。“双方谁也拿不出证据,所以当初消费者究竟要购买的是‘增强版’还是‘电信版’成了一个谜。”东关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士称。
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何先生和手机店进行了一番协商,最终退掉了“电信版”手机。“这起因购买手机‘增强版’还是‘电信版’引发的消费纠纷还是件新鲜事。虽然最终以消费者退掉手机画上句号,但留给商家和市民颇多思索。”昨天,上虞区东关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称,商家开具发票时,不要贪图便利,一定要注明是啥版本,以便在消费纠纷中掌握主动。但现实中,这一细节往往被商家所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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