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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80元升级系统手机里百张照片没了能维权吗
2015-07-14 13:26:40 来源: 温州晚报 作者: 陈培培

  不久前,市民蔡女士请市区人民路某手机专卖店帮自己的iPhone4升级系统,没想却弄丢了自己手机相册里的几百张照片。蔡女士投诉说,虽然店家同意恢复被删的照片,但她要从7万多张照片挑选属于自己的数百张,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蔡女士认为造成这种情况完全是店方的责任,遂向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投诉

  升级手机系统照片意外丢失

  近日,蔡女士到市区人民路某手机专卖店,花了80元请他们的工作人员帮忙为自己的iPhone4升级系统。蔡女士称,在升级系统前,她曾特地询问店家能否帮忙保留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和相册,对方说可以,她才确定升级系统。等了约一两个小时,系统终于升级完毕,但工作人员告诉她,只将手机号码恢复到了手机里,相册暂时还保留在电脑里,需要她拿U盘来拷走。

  蔡女士称,因为当天没带U盘,所以她请店家帮忙先保管照片,改天再来,且当时店家也同意了。然而,几天后,当她到店里准备拷照片时,却被告知存在电脑里的照片没了。

  蔡女士表示,这几百张照片里有部分是自己与家人的合影,有部分涉及一些隐私,都十分重要。她认为照片丢失是店方保管不当,遂向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但协调一时未有结果。

  回应

  恢复7万多张需要本人确认

  日前,记者联系到该店的相关工作人员谢先生。谢先生表示,此次照片丢失,店方确实有一定的责任,也很愿意帮助蔡女士找回照片。

  谢先生称,平日来店里做手机系统升级的客人有很多,工作人员都会帮其进行手机号码和相册等备份,当天蔡女士来时也是如此,但因为蔡女士的手机存储空间不够,最终相册只能暂时保存在店内的电脑上,而这台电脑属于店内的演示机,电脑内存储的资料信息经常会进行删减,因此工作人员曾提示蔡女士必须在24小时内拷走照片。

  谢先生表示,由于蔡女士没有及时来拷走照片,且电脑不慎被其他客人重启,导致照片被删除。而在蔡女士投诉后,店方特地购置了一个软件,将该台电脑被删除的照片全部恢复,但一共有7万多张照片,需要蔡女士本人亲自确认照片。

  说法

  存在过错行为消费者可维权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乃财认为,随着手机软件不断升级,市民蔡女士上述情形当下确实是非常常见。蔡女士拿自己的手机去手机专卖店升级系统,并支付了相关费用,双方实际上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内容的核心部分就是对手机号码和相册的保留,而手机专卖店造成蔡女士相册的丢失明显存在过错行为。蔡女士可以以违约或者侵权为由主张权利。但是以违约主张权利,按现行法律,无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以侵权为由则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如果蔡女士相册里的一些照片对于其有特定性和不可代替性,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那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手机专卖店人员将蔡女士相册中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照片外流,那么就构成侵犯蔡女士隐私权了,蔡女士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及赔偿损失。

编辑: 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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