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需要“河长+”
2015-08-02 09:22:28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陆海峰
“五水共治”向纵深推进,我市“河长”制也正向“河长+”演进: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马鞍镇)开展曹娥江流域(柯桥段)“企业河长轮值制”管理,12位没有发生过环保违法事件、又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负责人担任“河长”;袍江开发区孙端派出所成立全市首家“五水共治”警务站,全所民警担任起“河道警长”。
不难发现,与之前的“河长”一般由各级干部担任不同,企业家、民警担任“河长”、“河道警长”,专业性、针对性更强,其独特的作用也可以弥补此前“河长”们职能上存在的不足。比如,作为企业经营者,他们对企业排污情况更熟悉、对查找污染源更内行;作为民警,则在矛盾纠纷排查、突发事件处置上,有着先天的优势。
因此,“河长+”与其说是“河长”数量上的扩容,不如说是“河长”制功能上的进一步完善。“河长+厂长”、“河长+警长”,使“河长+”的职能向全方位拓展,形成了各级干部抓统筹协调、企业家抓企业行为监督、民警抓矛盾隐患化解的齐抓共管局面,无疑可以更好地为“五水共治”工作保驾护航。
编辑:
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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