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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保供水”需进一步优化
2015-08-02 09:26:34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季凌 

  “保供水”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内容,但通过调研发现,现在农村特别是山区的饮用水保障上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优化,确保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保供水”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工作内容,但通过调研发现,现在农村特别是山区的饮用水保障上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优化,确保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一、绍兴市农村饮用水保障存在的问题

  饮用水保障不均衡问题。绍兴市农村饮用水主要由三种方式保障:一是平原地区通过城镇管网向农村辐射延伸,全市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农村供水人口有166万;二是丘陵山区通过区、县(市)、乡镇集中供水向周边农村辐射为主,中心村为单元分散供水工程为辅,实现城乡分片集中供水;三是偏远山区通过建设山塘水库,配置小型独立供水体系供水。偏远山区的分散式供水体系投入较低,供水消毒卫生难落实,出故障概率高,而且一遇旱情,从溪流或山坳取水的农村往往会出现供水困难的情况,难以彻底解决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水源地污染隐患问题。集中表现在偏远山区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水源上。一些地方的水源选择缺乏严格论证,如一些从溪流取水的村庄,其取水的溪道就位于国道(省道)旁,一旦发生化学药品污染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一些自建水井及取水溪流位于农田周边,极易受到农药、化肥污染;一些露天饮用水源周边杂草横生、垃圾遍地,甚至有村民在水中养鱼;还有一些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位于河流的下游,而上游建有采石场等,在丰水期问题不会凸显,一旦进入枯水期,各类从上游下来的污染淤积得不到稀释,问题将会集中爆发。

  管网维护难问题。我市农村饮用水管网建设主体十分复杂,除了当地水务集团外,一些地方早年由乡镇建设或村自建,早期建造的农村饮用水管道大多用的是已淘汰的镀锌钢管,且使用年限已到,管道渗漏严重,需要更新改造。有的管网质量较差,水务集团供水总管接到村后,因为输出压力较大,经常发生破裂,导致一些山区贫困村一年水费要近十万。而要重新铺设管网,对山区经济薄弱村而言资金压力过大。

  二、优化农村饮用水保障的建议

  优化饮用水工程规划和布局。通过“新建、扩建、改造、延伸”等措施,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在城市近郊和乡镇政府驻地周围地区,加大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范围,在平原区,积极推行同源同网供水模式,提高供水安全保证率;在山丘区,新建一批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对已建成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进行扩建改建、整合联网,扩大供水规模;所有集中供水工程都要安装符合标准的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

  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网络。一是加强水源保护,划定保护区,竖立警示标志,切实保证水源安全。对已建工程,采取必要的水源地保护措施,制定完善水质检测制度,防治水源污染和水质变坏。二是做好水质跟踪检测工作。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水质检测中心,由卫生部门定期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对水源、供水水质进行化验、检测。

  完善农村饮用水管理体制机制。关键是要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建立长效运行管理制度,改善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机构。可以整合城市供水管理和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力量,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机构。二是要强化城乡供水的行业管理。根据国家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供水一体化的要求,结合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的实际需要,由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供水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三是对饮用水工程要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可以采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模式,或者推行乡镇(村)供水协会等组织形式,推进民主管理,提高用水户参与水平。

  加强“护水”“节水”意识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保供水、抓节水”宣传,使农民群众自觉参与,避免乃至杜绝农药化肥、人畜粪便等生活污染源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水价,培养农民“缴费用水”的意识,通过收取水费促进节水。

 

编辑: 钱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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