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根据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以及配合节能减排检查而设。对于未获得有效环保标志就上路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违反限行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为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异地就近办理,8月4日,省环保厅发布通告,即日起,浙江本省号牌车辆可在省内异地进行定期排气污染检测并申领标志,无需再申领异地检验委托书。这是继今年5月,我省实现省内机动车免委托异地年检以来,又一项便利车主的举措。
汽、柴油车检验地区分类不同
新规定中,本省号牌的车辆在省内异地申领,除了无需申领异地检验委托书外,根据车辆注册地不同,还将有所区别。其中,注册地为A类地区的机动车,只可在同为A类的其他设区市进行异地环保检验、申领环保标志;注册地为B类地区的机动车,则在全省范围内其他设区市都可进行。
规定中所提的A类、B类地区,是根据机动车发动机类型,区分不同的环保检验地区。对台州本地车主来说,若车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则归属于A类地区,可在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等七个同属A类的设区市,进行异地环保检验并申领,大部分使用汽油的家庭车辆归于此类。若车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台州则划分在B类地区,即注册在我市的柴油车可在省内各设区市申领环保标志。
此外,符合六年内免检政策的机动车,也可在全省范围内其他设区市异地领取环保标志。
省外申领仍需委托,黄标车不得异地申领
据了解,免委托异地申领环保标志仅限浙江省内。如果台州车辆需要在外省进行环保检验,则应到本地的环保部门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委托书。车主在完成环保检验、申领标志以后,应当在30天内把环保标志副本的复印件送达回该部门,由其将该车发放环保标志信息录入系统。值得注意的是,逾期未送将视为未取得环保标志。
此外,根据新规定,外省市号牌若要在浙江申领环保标志,车主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和注册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进行办理。由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到环保标志核发点领取环保标志。
对于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即通常所指的黄标车,通告中明确在本省注册的该类车辆,不得在非注册地设区市进行异地环保检验和申领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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