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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加大 铤而走险可能被判刑
2015-09-23 10:41:14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汤桂平 何颖洁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更关注的话题。昨天下午,越城区人民法院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由此可见,不少人法律意识淡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触犯法律。法官就此提醒,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关注度大大提高,经营领域的“老板们”最好不要冒这个险,因为违法成本越来越大。

  昨天,会上通报的几个案例发人深省。一个是伪劣麻辣油案。2007年至2011年底,陆某、汪某等10几人先后在镜湖新区、诸暨等地租房内生产伪劣麻辣油,采用兜售推销、上门送货等途径,以现金交易的方式陆续销售给我市不少地区的副食品经营户。在涉案的10多人中,除了生产、销售的经营户外,有的只是出租房子的房东,有的则是专营香料、色素的个体老板,有的是专门为他们提供运输服务的司机。但案件发生后,这些人均被认定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0多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最高的达45万元。

  还有一个是巴西冷冻牛肉案。茅某是柯桥区一市场摊位经营者,去年2月份在得知“进口”巴西牛肉利润高,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便向杭州萧山一农贸市场熟食店的於某预订了“进口”巴西牛肉。而於某则向另一个上家彭某订了货。就这样,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彭某从不正当渠道收购了40箱巴西牛肉,有25箱贩卖给了茅某。而茅某则把该批肉贩卖给了市场附近的路边夜宵摊摊主。去年2月份,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在一次冷库检查中查获该批牛肉21箱。经查明,该牛肉来自巴西疯牛病疫区,属于禁止输入的产品。茅某、於某、彭某三人最终被判刑。

  “其实不仅仅是这两起案子,很多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经营户或家庭作坊,往往文化程度低,很容易因缺乏法律意识走上犯罪道路。”昨天,越城区人民法院有关法官说,从近两年审理的案件情况看,目前涉案食品往往辐射面大,涉案食品数量较大,有的甚至是产业链。据介绍,食品安全犯罪涉案多是肉类、味精及麻、辣油等均是人们日常餐桌上常用的食品、调味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有的通过农贸市场直接向不特定人员销售,有的定点供应给夜宵摊、熟食摊甚至知名连锁酒店等,然后销售给广大消费者,辐射面广。而有的甚至形成了“收购、加工、销售”一体的产业链条。

  据了解,越城区人民法院近两年共受理并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11件41人,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3件8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件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5件2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1件2人。而犯罪的41名被告人,学历最高者仅是高中文化,其中文盲5人、小学学历23人、初中学历11人。经营模式以个体经营户为主,也有部分案件中以无合法营业执照的家庭作坊形式出现。这些人,均是贪图食品犯罪成本低、收益高或缺乏法律意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

编辑: 陆熙鹏(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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