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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落实“一案两查”;有奖举报,最高可奖万元
“绿箭3号”再续环保执法的“温州力度” 将持续至12月上旬
2015-11-05 08:54:58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郭云豪

  向污染宣战,温州一直很给力。昨日,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召开关于“绿箭3号”行动新闻发布会,力争保持“温州力度”的高压态势。

  2012年起,我市环境行政处罚金额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2014年,我市查处因环境违法被公安部门刑拘人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这一切努力,被誉为“温州力度”。据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蔡克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借“五水共治”和国模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1-9月份,全市环境行政处罚共立案1303起,向公安部门共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56起,使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09件,成效在全省数一数二。

  此次“绿箭3号”作为全市今年环境执法收官之战,已于10月下旬进入摸底排查阶段,预计将持续至12月上旬。此次行动执法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污水(固废)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发区、集聚区内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污染物处置排放达标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重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重点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园区以外在生产的各类重污染行业企业。

  同时,我市环保部门推出“有奖举报”,鼓励提供线索的市民。市民可通过电话热线12369、来信、来访、微信、微博进行举报,对能够提供事实证据的第一举报人,环保部门核实后给予奖励。举报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和“新五小”工场,给予奖励500元;举报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在二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利用暗管、雨水管道、槽车、渗井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各类违法行为之一的,给予举报人处罚金额5%的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此外,对举报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有助于环保部门及时处理突发环境事件、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或消除重大社会影响的,可奖励5000元至10000元。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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