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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检察:聚焦环保民生检察 护航绿色共发展
2015-12-23 10:03:10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温岭市检察院参与人大对河道整治的检查

  今年以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围绕环保和民生这两大群众关切领域,以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环保检察和民生检察,全力护航台州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为台州市“一都三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新使命催生新蓝图,新使命开启新征程。

  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台州“一都三城”城市发展新定位,市检察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十项检察”。其中,围绕环保和民生这两大群众关切领域,破题开局,高标准、高要求推进环保检察和民生检察,全力护航台州绿色发展、共享发展。

  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君表示,要继续坚持把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作为重点,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一打三整治”等转型升级组合拳,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多项职能,为台州绿色发展清障护航;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标推动,破题开局,专项检察护航台州发展新使命

  今年6月4日,台州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十项检察”、服务保障“一都三城”建设工作。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纲领和总抓手,也是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和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的重要举措。其中,环保检察和民生检察作为“十项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贴近民生,受到群众广泛关注。

  为更好地保障台州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台州市检察院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新常态,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标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研究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民生的具体思路与举措。经过专题调研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组织多次专题学习讨论、专题座谈会、检委会专题审议和市院党组审议,最终形成了推进环保检察、民生检察的明确意见。

  今年,台州市检察院与市治水办、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行动,与台州市中级法院、公安局、环保局会签《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席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统一惩处犯罪的执法尺度,规范工作职责和流程。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中级法院联合出台的《台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规程》,加强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市场监督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在工作中,各基层检察院也分别联合当地相关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全市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配合的良好局面。

  “组合拳”打得好不好,关键看落实。对此,台州市检察院将环保检察和民生检察分解为15项年度重点工作,分别由陈志君检察长和陈祖增副检察长担任牵头领导,并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项目化加以推进。台州市检察院定期召开工作督查会,通报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下阶段工作措施。同时,还制定环保检察、民生检察评估标准,引入外部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各基层院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专项检察深入有序开展。

  亮剑治污,筑牢屏障,环保检察护航绿色发展

  今年11月6日,三门县检察院依法对浙江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环境研究院驻台州办事处谢某某等三人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创台州环保领域贿赂案件之最。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案件暴露出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强监管、堵塞漏洞。

  在环保领域,台州全市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坚决查办环保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及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渎职犯罪。据统计,今年以来,台州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环保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7件21人,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

  陈志君检察长表示,“环保检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最大抓手,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履行捕诉职能,从严从快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积极预防、严肃查办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同时加大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加强普法宣传。

  为筑牢屏障,检察机关前移关口,依法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共向环境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1件,取得成效21件,在有效督促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同时,第一时间回应了群众关切。

  针对媒体曝光的黄岩西城街道岭下葛村一采石场噪音与粉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的事件,黄岩区检察院及时跟进,经多方调查核实,确认该采石场存在违法行为后,立即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采石场停业整顿,持续了一年多的非法采矿行为因而得到根治,附近居民拍手叫好。

  温岭市检察院在参与人大对河道整治的检查工作中发现,松门镇水仓河周边仍有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暗管排入河道,当地群众反映强烈,遂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关停涉污企业30余家,河道情况明显改善。

  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立案监督工作,如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深入走访环保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全面核查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污染线索,进一步拓宽案源,确保立案监督案件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今年台州市检察机关向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环保案件15件,同比上升7.14%;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环保案件19件,同比上升533%,凸显了亮剑治污的决心和力度。

  倾听民意,履职为民,民生检察护航共享发展

  11月10日,台州市工程建设指挥部案件剖析会暨警示教育活动在临海监狱举行,市发改委、市级各重点工程指挥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接受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案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今年已开展了百余次。

  职务犯罪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阻碍改革发展大局,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市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新期待,深入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多措并举预防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

  在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工程建设领域,市检察院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预防监督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对台州沿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洪家场浦排涝调蓄工程等十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今年,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了“村梗地霸涉黑涉恶欺行霸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权。共批捕“黑恶霸”犯罪嫌疑人103人,提起公诉89人,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和治安环境,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42人。

  此外,台州市检察院还组织开展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共提起公诉2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9人,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扰乱民事诉讼秩序的违法行为,毫不留情严厉打击,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29人,已立案23人。

  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台州市检察机关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契机,联合市中级法院、司法局出台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为经济困难的申诉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共办理司法救助23人,发放救助款25.2万元。开展为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等支持起诉工作,共支持起诉54件,为农民工等群体追索劳动报酬22万余元。

  仙居一男子鲍甲在天台租了个厂房,经改造后变成白银提炼加工点。2014年12月,鲍甲将厂房出租给鲍乙(刑拘在逃),鲍乙组织人员在厂房内从事非法提炼白银活动,鲍甲收取400元一天的场地费。在提炼过程中,鲍甲还提供硫酸、盐酸、硝酸等化学品。为节约成本,在生产过程中,鲍乙未对提炼白银所产生的污染废水进行处理,就直接排入厂房后的自挖沉淀池,该沉淀池也未采取防渗漏等保护措施。

  天台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依法将鲍甲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鲍甲在明知提炼白银会产生污染的情况下,仍为他人提供生产场地进行获利,已涉嫌污染环境罪。同时,鲍甲未经许可购买大量硫酸、盐酸等,用于转售给提炼人员以获取利润,已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2014年3月至8月,黄某在未取得审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黄岩区头陀镇某村的山边开采宕碴。同年8月,其因非法采矿被国土部门查获并受到处罚。谁知2014年12月,黄某变本加厉,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雇佣他人驾驶炮头机、挖机,非法开采同一处的宕碴,直至2015年4月被国土部门再次查处。

  经勘探检测,共170多立方米、4万余吨的矿产资源遭到破坏。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5万余元。2015年11月,黄岩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采矿罪对黄某提起公诉。

编辑: 陆熙鹏(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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