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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生产竟将环保设备当“摆设” 一企业负责人因此被拘留
2015-12-23 15:31:12 来源: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 作者: 仲瑶卿 严建锋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12月23日讯(记者 仲瑶卿)企业配以环保设施就是为了污水、废气的达标排放。近日,德清一企业竟因环保处理设施故障,但是却以不影响生产进度为由而强行生产。据了解,该企业负责人沈某现已因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德清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形同虚设的废气收集装置

  记者从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副所长洪信巍处了解到,被查出的企业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文具配件加工厂,位于德清经济开发区凯旋路上。武康环保所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拉丝车间的等离子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启用,原本收集废气的废气收集管两侧均被人为打开,造成该公司拉丝车间在生产环节产生的乙酸乙酯(工业溶剂,用于涂料、粘合剂等,是工业上使用的低毒性溶剂)废气未经废气处理直接排放。由于涉及环境违法,环保部门将案件移交到了公安机关。

  那为什么企业有环保设备不用呢?经过警方调查,原来,11月4日作为企业拉丝车间负责人的沈某接到了机修工的报告,称拉丝车间等离子废气处理设施故障了,沈某立即与生产厂家联系,希望能够尽快维修好设备。根据企业规定,遇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维修期间要果断停产。可是想到这么重的生产任务,沈某坐不住了。在等待厂家维修期间,沈某选择了继续生产,且擅自采用关闭环保设施电源,人为打开废气收集管两侧盖板的形式,将未经环保设备处理的废气直接违法排放,直至11月10日被环保部门查获。

  洪信巍副所长还向记者介绍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让环境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这是新《环保法》与原法的一大不同,因此,在这里,也要警示全县广大涉污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环保规章制度,重视环境保护,杜绝违法排污侥幸心理。同时警方也将加大查处力度,着力整治事关人民利益、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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