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查处“五水共治”履职不力行为
2015-12-26 09:25:50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吴敏力 王悦
“在工作中,横峰街道李某某对‘五水共治’重要性认识不够,履行河长职责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警告处分。”近日,温岭市纪委发出一份违纪案件通报。这是温岭首例领导干部因“五水共治”履职不力而被查处的案件。
今年9月,温岭市出台了《市委、市政府重要决定事项落实责任督考办法》,明确了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中的落实责任认定标准。随后,温岭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严明党员干部在全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中纪律的通知》,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及普通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明确指出“生产经营性企业违规排放污水的”、“沿河新建违法建筑或违法建筑逾期未拆除”、“为监督管理对象规避检查或逃避处罚泄露消息”等17项违规行为须严格追究责任。
“我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违反‘五水共治’行动纪律的,第一时间进行核实调查,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温岭市纪委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温岭已查处违反“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纪律案件7例,其中1例为领导干部,6例为普通党员。“接下来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为‘五水共治’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编辑:
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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