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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富阳推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
2016-01-04 08:55:15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骆炳浩 周兆木 章朱灵

  “通过采取截污纳管、清淤、配水等一系列举措,渠道水质明显提升,南浦、总干渠摘掉了‘黑臭河’帽子。在市治水办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每月监测数据中,高锰酸盐逐月下降,透明度指标都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近日,富阳春江街道办事处主任祝燕青向街道人大工委作2015年度本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同时向“两代表一委员”、各村级组织和其他各界社会代表通报本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改善情况。

  据了解,区(县、市)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向人大及公众作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报告,这一制度已实施多年。但富阳去年将该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在乡镇(街道)落地,更接地气了。”富阳区环保局局长李百山解释道,这体现了新《环保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精神,一方面强化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提升了群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认知度,从而形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富阳要求,各乡镇(街道)举行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会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规定动作”不能走样,鼓励创新“自选动作”。

  渌渚镇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回收的征求意见建议表统计显示,90%以上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表示满意,66%对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感到满意,95%以上认为农村环境卫生比较整洁。渌渚镇镇长洪金元认为,与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互动,能帮助政府更清醒地评估一年来的工作,也能最大限度地集聚民智,让政府与人民群众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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