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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起,桐乡机动车年检需测尾气排放合格方可领取安检标志
2016-01-04 09:07:19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张应隆 唐汉民

  记者从桐乡交警大队了解到,2016年1月4日起,桐乡市永安机动车检测公司环保尾气检测线正式投入营运。今后,广大车主进行机动车年检复检时,尾气排放检测合格才可领取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据悉,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根据其中第53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桐乡市永安机动车辆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即原高桥检测站。桐乡永安机动车检测公司负责人姚丽亚介绍,目前,该检测站尾气检测线经过前期的筹建准备,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已取得省质监局、省环保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检测数据和桐乡市车管所、桐乡市环保局实现联网。1月4日起,尾气排放检测线正式投入运营,今后,复检车主车辆进行年检,必须检测尾气排放。

  此外,机动车检测站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新车登记上牌免检车辆,不需要进行排气检测及收费;而复检车辆则按复检收费标准每检一次收费一次。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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