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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环境数据造假”是决战污染的起点
2016-01-07 09:03:03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普沙岭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明确表态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被严惩。《办法》明确了篡改监测数据的14种情形,包括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点位属性的;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等(1月6日《中国环境报》)。

  中国正在经历非常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大家一出门就呼吸“各种口味”的雾霾,每天提醒着每个人形势的严峻性。民间对于重拳治污的呼声非常高,中央也成立了环保督查组,这两天还约谈了部分省份的书记省长,表现出社会各界直面现实、改变现状的决心。必须认识到,真实、准确地呈现环境污染现状,是一切治理行为的逻辑起点。但总有一些地方或者企业、单位,试图掩耳盗铃,文过饰非,在监测或者公布监测数据的时候,“人工调控”,行政干预,投机取巧,偷梁换柱,习惯于数据要“好看一点”。这种做派必须得到当头棒喝,及时遏制。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包括对整体区域环境数据的造假,以及对企业排污情况的造假,不管是为了地方的面子,还是为了企业的利益,造假获益的是一小撮人,受害的却是公众。在此之前,环保部曾通报过7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从中大家可以看到,那简直就是误国害民的勾当。

  像河南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擅自拔出部分二氧化硫测量探头,使采样孔漏气,稀释排放污染物,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降低测量数据,造成监控数据失真;像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负责数据采样的分析仪和数据传输的工控机之间接入了几根导线,并连接到该公司办公室,可随意篡改监测数据。

  要杜绝类似案例再发生,监管的面还应再宽一些,不管是管理部门、监测机构,还是企业、部门,都应该树立对数据真实性的敬畏:“不造假数据”,要像会计“不做假账”一样视为信条;“不能造假数据”,要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悬挂在所有这主政者、监管者和企业主的头顶。

  一份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治理的起点,也是消除环境污染的决心所在。这几年,大家对于污染问题已经看得很透了,尤其是北方雾霾天的频频“骚扰”,南下东扩,让每一个人无处可躲。这个时候,最准确地把最真实的数据公布出来,大家不会觉得接受不了。我们不怕看起来“很丑”的数据,那可以激发全社会的战斗决心;我们反倒是对那些明明令人窒息却一再通报“空气质量良好”的伪装深恶痛绝。大家不是傻子,不需要“看起来挺美”的假象。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要被惩处,这应成为一条高压线,并且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方向正确、更精细更具体的法条,只是一半,更关键的是另一半———执行力。不管是大气污染,还是水污染抑或土壤污染,我们不乏治理规定,但执法不细、执法不严,治理的板子往往是“高高举起、低低放下”。从现实来看,严惩造假,还没有成为普遍现象,即使有,很多人也理解为那是隔墙扔砖头———砸到谁是谁。

  因此,对于造假,唯有高度从严,不管什么理由、什么借口、什么环节,一经发现,必定严惩。只有让所有人感受到“后果非常严重”,才能倒逼各行各业、上上下下对于“真实环境数据”的敬畏。也只有这样,才能约束监测机构数据不被寻租利用,约束权力之手不胡乱干预,约束生态环境权益不被经济利益变相绑架。

  环境污染,正在成为我们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一块绊脚石。对于治污的意义,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怎么严阵以待都不算用力过猛。向环境污染全面开战,就得从一份份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开始。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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