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台州市将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网格化监管责任分工明确
根据意见,台州市将台州市域范围划分为四级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分别是:以台州市级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以各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为二级网格单位,以乡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含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为三级网格单位,以行政村(居)、社区为四级网格单位。
“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康乐介绍,意见明确了台州市、县(市、区)、镇(乡、街道)等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责,确立了各级的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对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尤其是污染源监管和环境信访调处方面,各级分工明确,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系。
以最为基层的四级网格为例,驻村居(社区)干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担任网格长。村(居)书记、社区主任要配合网格长,组织实施本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村居(社区)环保工作人员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具体环境监管工作,如对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进行排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三级网格单位;承担三级网格交办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调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处环境信访问题;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等。
根据意见,台州市的工作目标是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以及实现“三清三到位”(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总体目标。
三级网格可增设环保办公室
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保障机构的设置。
记者从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目前,台州市环境监察机构共有在编人员255人,总在岗人数305人。这305人,需从事对全市10万多家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每年6000多件环境信访调处和11400多家企业排污收费工作,环境监察队伍力量还显得比较薄弱。而意见提出,一般乡镇(街道)可在内设机构增挂“环保办公室”牌子,重点乡镇(街道)、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增加内设机构环保办公室。
根据意见,环保办公室的职能是负责组织协调四级网格单位和相关各部门全面排查网格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建立污染源信息库;组织承担网格内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调处上级交办、本级受理、四级网格单位上报的环境信访问题;对发现和受理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并协助调查处理;对环境监管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意见指出,环境保护网格在基层网格层面原则上应与社会治理“一张网”归并合一。对此,康乐解读说,为了整合管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环保工作人员的设置会与社会治理“一张网”有机结合,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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