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10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通过省级认定
2016-01-18 09:34:43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杨颖慧 陶永军
日前,受省农业厅委托,嘉兴市农经局组织专家在认真考核考评的基础上,发文公布了2015年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认定名单,海盐友邦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吉能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蓝天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宏亮农场、华星农场、百合美生态农场、金斗笠农场等十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顺利通过省级认定。这是海盐首批通过认定的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为海盐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实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十百千”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在县域大循环、区域中循环中起支柱作用的种养配套企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沼液配送服务组织和清洁化生产主体等为主体,以标准化设施、清洁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主要创建内容,海盐积极组织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理念、建设路径、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涌现出了一批设施设备齐全、投入集约节约、生产全程清洁、废物资源利用、产品安全优质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树立了榜样。
下一步,海盐将继续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提升发展层次,丰富发展内涵,切实将各示范主体打造成为本区域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引领者和示范者,通过示范引领,串点成线、织线成网,推动全县域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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