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海盐县被列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单位,200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11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第四批“省级生态县”,2014年决定申报创建国家生态县。从“生态立县”战略到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三优”海盐建设,近年来,海盐以“国家生态县”创建为载体,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环境整治,全县环境质量日趋好转,城乡生态环境面貌持续改善,目前正向“国家生态县”大步迈进。
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近年来,海盐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腾出更多环境容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7.6﹕62.8﹕29.6调整为2014年的6.9﹕57.7﹕35.6,逐渐成为产业优质的生态经济强县。
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前提下,全县生产总值从2011年的273.8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342.2亿元,年均增长7.9%。在总量扩大的同时不断提升质量,通过强化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工业“415”工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快速壮大发展,县内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业层次显著提升,2014年全县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59%。
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资源利用及低碳技术,与丹麦丹佛斯、德国克劳斯玛菲等众多欧洲企业开展良好合作,形成了海洋经济、核电关联产业和循环经济等低碳产业链,打造绿色、节约产业发展模式。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海盐县位于嘉兴河网下游,虽然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环境质量存在先天不足,但通过数年治水之后,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海盐县连续在2014年、2015年两年取得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优秀的成绩。尤其在2015年,海盐县水质取得历史性突破,11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全部消灭了劣五类水和五类水,南北湖断面水质更是达到了二类水。千亩荡饮用水源地水质自2015年9月起连续4个月达到三类水标准,成为全市首个不依赖外界优质水源补给而实现水质达标的在用水源。
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海盐大力统筹推进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城市扬尘、油烟废气等“五气共治”。2015年,全县完成淘汰黄标车1426辆、淘汰燃煤小锅炉300台,全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随着2015年12月化工行业整治提升验收完成,海盐县全面完成了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2015年,海盐县PM2.5比2014年下降6.4%;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7天,优良率81.6%,继续位居全市前列。
城乡面貌显著变化
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成为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12个签约城市之一,参加全球绿色增长论坛,海盐县绿色低碳发展系列举措及成效获得国内外专家人士肯定。2014年,滨海新城获批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2015年,海盐发布全国首份县级绿色发展报告。
自2011年以来,海盐县新增绿化面积3.2万亩,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0%,澉浦镇被命名为省森林城镇,南北湖村等5个村庄被命名为省森林村庄,横泾村等14个村庄被命名为市级绿化示范村。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至2014年底已建成“海河揽秀”、“盐平访古”等大小绿道7条,总长25.71公里;相继完成绮园文化广场、白洋河湿地公园、海滨公园等各类公共绿地和生态公园建设,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52平方米;开展公路边、河边、山边、海边的洁化、绿化、美化,相继完成了何家桥航道绿化、千亩荡饮用水源生态防护林、杭浦高速海盐段两侧绿化建设等,全力打造生态海盐。目前已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初验收。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乡镇环境也得到较大幅度的改善。海盐县大力推进以“十百工程”、“美丽乡村”、“生态村镇”、“无违建镇”创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建设,目前已建成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覆盖率、无害化处理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为100%。全县生猪存栏量从高峰期的七八十万头降至目前的7.8万头。2014年还被评为“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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