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海盐县国家生态县建设技术评估汇报暨反馈会召开,海盐县委副书记、县长章剑作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汇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生态司、省环保厅等领导组成的专家评估组进行检查意见反馈。海盐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近年来,海盐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先后获得全国文化、科技、体育先进县,国家级园林县城、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县城、示范文明县城等称号。全县生产总值从2011年的273.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83.5亿元,年均增长8.8%。
海盐县一直坚持生态立县战略,自2011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后,全面夯实基础,努力形成合力争创国家生态县。近年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腾出更多环境容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7.6﹕62.8﹕29.6调整为2015年的5.4﹕59.7﹕34.9,逐渐成为产业优质的生态经济强县。
海盐县以水、气治理为重点,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整治力度,促进城乡环境改善,2011年以来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达40亿元。2015年,全县11个县控以上断面全面达到四类水以上水质,南北湖成为二类水质,也是嘉兴市最优水质,千亩荡饮用水源地连续4个月达到三类水标准,空气优良率达到81.6%,排名位居全市前列。同时,广泛宣传生态环保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在保护中享用生态建设成果,环境共建共享的生态意识不断提升。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省级森林城市、生态村镇、无违建镇等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打造生态建设品牌,构建宜居宜游的江南水乡典范。
1月26日、27日两天,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组分组对海盐县生态文化建设、县城区水生态修复与生态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治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理中转站、污染企业关停、节能减排企业与创新发展工业典型等方面工作开展实地检查,对海盐县创建国家生态县相关台账档案进行核查,并在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百可社区、城北社区等地开展民意调查,全面了解海盐县生态创建工作。
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组认为海盐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组表示,海盐县国家生态县创建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技术评估组同意海盐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建议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后报环境保护部按程序申请考核验收。
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组建议,海盐县要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划定生态环保红线,持续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循环产业体系,促进生态经济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要进一步深化生态创建工作,弘扬生态文化,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章剑表示,海盐县将继续深化生态工作,逐步落实评估组的意见,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将继续推动生态立县理念落到实处,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写进“十三五”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地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将继续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之中,并倡导市民绿色消费、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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