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部门发出节日提醒:燃放烟花爆竹 务请注意安全
2016-02-04 08:27:29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廖小清 蒋孝辉
浙江日报2月4日讯 记者3日从省消防总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全省共发生火灾3.4万余起,121人不幸遇难,同比分别下降12.8%和11.0%。春节临近,消防部门提醒大家,要特别注意防范电气和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
春节是火灾相对多发期。“从火灾发生的原因来看,春节期间往往以用电负荷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等原因为主。”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说,去年春节7天假期中,全省共发生火灾1455起,其中,电气火灾330起、玩火引发的火灾301起(289起为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67起。
消防部门指出,爆竹燃放不仅带有一定的危险性,易引起火灾、伤人等事故,而且还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对人体有一定的损害。春节期间,群众长时间离开家里,最好关闭总电源开关;在家里,要减少同时使用多个高功率电器设备;特别需提醒的是,在按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前提下,务必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据统计,去年,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9.1万起,出动警力93.1万人次,抢救疏散被困群众3.1万人,并出色完成了抗击超强台风“灿鸿”、丽水里东山体滑坡等重大抢险救援任务。在灭火救援的同时,消防部门注重推进火灾防控综合治理,全省消防部门去年共整改火灾隐患26.8万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火灾的发生。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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