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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真不是说说的哦
2016-02-06 08:32:51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陈锴凯 章官翔 周德峰

  浙江在线2月6日讯 春节将至,喜庆的气氛要搞起来,但是“烟花爆竹”千万要慎重了。近期,杭州警方持续对烟花爆竹进行专项整治,查获多起非法储存、贩卖、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有人被罚了,还有人大过年的要在拘留所过除夕了。

  去年没卖完的烟花今年接着卖

  被人举报,拘留5天

  2月3日,西湖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说三墩镇上有一家礼品店在悄悄销售烟花爆竹。经查证,三墩派出所对这家非法经营的礼品店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涉嫌存储、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嫌疑人黄某(女),并查获店内存放的各类烟花爆竹10余公斤以及藏匿在车辆上的烟花爆竹80余公斤(9箱)。

  黄某38岁,家住余杭区,3年前和丈夫在三墩镇上开了这家礼品店,去年2月份以来,为了招揽生意,她从外地偷偷购买了这批烟花爆竹,存储在礼品店内进行销售。由于去年春节期间没有卖完,她想利用今年春节前将这些剩货销售,于是偷偷摸摸拿出来销售。

  为躲避警方的检查,黄某将散装的烟花爆竹放在店里卖,整箱的放在店门口自己的一辆面包车上。一旦顾客要买整箱烟花,她就把顾客带到面包车上去取。

  昨天,黄某因涉嫌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非法行为,被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租房非法储存大量烟花

  经营者、房东均被拘留

  在余杭南苑街道东湖南路,有一家沿路边不足10平方米的小店,看似正常,其实店老板还有“私货”——如果客户购买的烟花量大的话,老板就会带着“大客户”到附近僻静的村道里,那里停着两辆集装箱货车,车上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烟花。民警跟踪调查发现,营业房后面的民房内也是这家店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的窝点。

  2月4日中午,余杭警方查获村道内集装箱货车存放的、附近民房存放的非法烟花350多箱,抓获店主张某夫妇、出租房东顾某等涉案人员5人。

  张某和顾某去年就曾被余杭警方查处过,今年又重操旧业。顾某为获取高额租金回报,将路边平房及民房出租给张某用于非法存放烟花。张某、顾某坦言,从来不敢在这屋子里抽烟。

  因为涉及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量很大,目前,该张某、顾某等5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昨天,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经查处12起相关案件,治安拘留2人,行政处罚9人,查处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3吨。余杭警方依法刑拘涉案人员8名,行政处罚5人,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00余箱。

  这大过年的,杭州警方提醒:非法储存、贩卖、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市民发现有人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可直接举报。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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