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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实地查访,相关部门表示将在半月内拆除
永康一违建厂房为何12年未拆
2016-03-30 07:29:59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施力维

  浙江日报3月30日讯 本报《治水拆违大查访》栏目日前接到永康唐先镇唐上村村民举报,称村内有一占地1200多平方米的违建厂房,多年没有拆除。目前,唐上村村内用地紧张,50多户农户正急切地等待旧房改造。违建厂房大面积占用建设用地,对唐上村的村庄规划和旧房改造都产生了不利影响,村民对此意见很大。

  3月28日,记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该处厂房。在唐上村村口,一排未经粉刷的砖木结构厂房绵延百米,占地近3个标准篮球场。厂房前部围墙已经坍塌,杂草丛生,环境脏乱。后排与一幢4层农房相连,这里大门紧闭,记者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

  记者采访了唐上村村干部,据介绍,该厂房是由村民童某某及其父亲在自己家门口陆续搭建起来的。厂房所在地块,的确是村里的建设用地,但是童某某父子一直拿不出合法手续,违建厂房又迟迟没有拆除。“这片区域可以容纳10户农户进行农房改造,但现在无法利用。”该村干部说,违建厂房已经影响到了村里的规划。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搭建厂房的童某某的父亲,他承认自己拿不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手续,并且工厂早在2013年已经停工了。但是童某某的父亲说,童某某曾经在2004年“向国土部门缴纳过180元/平方米的拆除保证金,总计20万多元”,并且有发票,因此无需拆除。

  在唐先镇镇政府,记者见到了相关票据的复印件,童某某的确为违建厂房缴纳过20.4万元的“拆除保证金”,开票日期为2004年。唐先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票据不能证明厂房合法,但是拆掉厂房后,童某某凭票据能拿到这笔保证金。根据现行的“三改一拆”政策,因该厂房无合法手续,仍属于违法建筑,唐先镇镇政府在2014年就劝其进行自拆。

  为何这么多年过去了,该违建厂房仍没拆除呢?唐先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问题还是在这笔“拆除保证金”上。缴纳保证金的童某某于2006年起,就因为经济犯罪一直在监狱服刑,永康市国土部门表示,无法将拆除保证金退还到童某某账号上。为此,2015年4月唐先镇镇政府对唐上村村内的违建进行统一拆除时,对该厂房作出了暂缓拆除的决定。

  紧接着,记者赶往永康市“三改一拆”办,就此事进行核实。该部门认定违建属实,未拆原因也是保证金无法退还所致。此外,永康市相关部门表示,将在半个月之内先行拆除该违建厂房,并积极协调保证金退还问题。

编辑: 仲瑶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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