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查处首例违反新大气污染法案件
2016-03-30 09:21:36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毛道平
近日,位于玉环县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的某翻铝公司因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设施,导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外界,触犯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玉环县环保局立案查处。这是玉环首例违反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
2月29日,玉环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沙门滨港工业城检查时,发现某翻铝公司厂房上空有大量废气。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有大量废气烟尘通过通风窗口及缝隙向外冒出。
经检查,翻铝车间内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未在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翻铝公司停产,并予以立案调查。随后,玉环县环保局下发了限期改正决定书。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除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该企业也将面临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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