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环保频道 > 及时报 正文
金华出台《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办法》,促使协同治水
2016-04-14 16:54:10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朱浙萍

  浙江在线4月14日讯 这句话一江春水流经很多地方,如何能让上下游齐心协力,共同保住一泓清水呢?

  昨天,为了更好治水,金华市政府发布了《金华市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办法(试行)》。

  水质改善的有奖

  水质变差的要罚

  考核什么呢?先来个名词解释。办法中所称“流域区域”,是指全市范围内有水环境保护责任的县(市、区)(含金华开发区)的行政区域。考核的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考核奖惩依据是跨县(市、区)河流交界断面、市界出境断面的水质目标和监测数据。

  怎么奖惩呢?

  原则是“达标倒逼、污染重罚、保护有奖”,经监测考核确认,实施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间的“双向补偿”。

  什么是双向补偿?简单点说,就是“水质改善的给予奖励,水质变差的予以惩罚。”

  办法是这么规定的:对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类及以上或达到Ⅲ类功能区要求且同比明显改善的(以下简称达到奖励标准的)予以经济奖励,水质类别越高相应的奖励系数越大;县(市、区)出境断面水质劣于功能区要求的予以经济处罚,水质类别越低惩罚系数越大。

  每个流域水质都会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减少排放,就能腾出环境容量。环境容量是指环境自净能力的指标。

  比如这个区域的水质,如果上游来时是优质的,出去时监测也是优质的。那么,奖励的时候,就要扣除入境优质水质腾出的环境容量。也就是说,上游水质改善的成果不算在下游头上。同样的,如果上游排放超标了,那么下游也不必背黑锅。而且上游的罚款要补偿给下游。

  治水是否给力

  与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挂钩

  治水是否得力,也将与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挂钩。

  办法要求,强化对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工作的责任考核,落实“河长”责任制。

  对出境断面水质连续2个月同比变差50%以上的,由市环保局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进行预警通报;

  累计4个月同比变差50%以上的,由市政府领导和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人对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对重点污染河段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年度考核总体水质出现恶化的,下一年度实行区域限批,停止审批、核准增加排放超标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新的大宗取水项目,停止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

  连续2年出境水质达不到功能区要求的,要严肃问责。

编辑: 孙璐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环保新闻网"或电头为"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环保新闻网",并保留"浙江环保新闻网"的电头。
新闻热线:0571-85310331 网站电话:0571-85361818 网站总监:庞世豪
服务百姓、贴近政府、打造权威媒体。

  • 【专题】中央环保督察即时报

  • 武义稻田现巨型龙舟

  • 1
  • 2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