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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河北违法违规上马项目问题突出
2016-05-03 15:54:57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蒋琪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

  督察认为,河北省围绕环境质量“三年有好转、五年大改善”目标,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环境目标评价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张庆伟同志多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组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50条措施,针对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现场督办落实。全省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等四大行业大气治理攻坚行动,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燃煤发电机组节能降耗和超低排放改造;开展白洋淀、衡水湖、北戴河近岸海域等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等生态建设。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域县级空气监测站点全覆盖;组建省市县三级600余人的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圆满完成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和“九?三”大阅兵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与2013年比,2015年河北省11个地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增加63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44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8.7%,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全省地表水国、省控监测断面劣V类水质比例基本持平,全省水环境恶化趋势有所遏制。

  河北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目前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办结,关停取缔非法企业200家,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督察指出,河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重化产业集中和发展方式粗放,全省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河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河北省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重视不够,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传导中层层衰减。根据督察谈话中各级领导干部的反映,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2013年至2015年省级财政配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仅占中央财政拨款的15.5%;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责任部门在压钢减煤、散煤治理、油品质控等方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懒政、惰政情况较为突出。

  二是违法违规上马项目问题突出。岗南水库是石家庄市主要地表饮用水水源,但2012年以来,在其一级保护区内建成9套别墅,在其二级保护区内建成近8万平方米的培训及配套设施。2012年以来,石家庄市滹沱河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陆续建成142套别墅及配套网球场、售楼部等。邯郸市武安新峰煤制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省、市有关部门分别办理了相关手续,但该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12年12月,衡水深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违规干涉项目审批,责成当地有关部门越级核准应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年产22万吨乙二醇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建成。保定市西北郊热电厂项目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在煤炭等量替代方案中,存在锅炉重复替代、虚构锅炉替代等弄虚作假行为。唐山市在产能替代方案未落实的情况下,腾达科技、乾亿实业、镍金实业、鼎祥锰业等企业新上4个铁合金项目,违规新增铁合金产能50万吨。

  三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减煤压钢是落实“大气十条”的重要任务要求,经现场抽查,唐山市兴业工贸、鹏程实业,廊坊市新钢钢铁,邯郸市华瑞铸管等4家企业的3座高炉和10台转炉,或一直未建成形成能力,或早已淘汰,或仍在生产,但仍被列入近三年淘汰清单;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分公司、邯郸新兴铸管公司、武安裕华钢铁公司等违规新建或续建钢铁产能,违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规定。河北省近年来核准的开滦协鑫热电、建投邢台热电等一批火电项目或已投产,或正在建设,将带来较大的新增煤炭消费量,但减煤方案未予考虑。

  河北省散煤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2015年洁净型煤推广仅完成年度计划2成左右,全省散烧煤煤质达标情况不理想。全省应于2015年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但当年实际调配低于国四标准的普通柴油336万吨,约占调配柴油销售总量的58%。地下水压采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地热水利用后不予回灌而直接排放问题十分普遍。烧结机扩容认定审核把关不严,邢台市内丘顺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3台36平方米烧结机被认定为1台108平方米烧结机;邯郸紫山特钢建发公司1台72平方米烧结机未经改造即被认定为96平方米烧结机。

  四是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部分河流水库水质恶化明显。滹沱河石家庄和衡水跨界枣营断面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上升63%和21%,水质恶化严重,群众意见较大。沧州市域范围内沧浪渠、石碑河、廖家洼河、岔河水质均为劣V类,4条河流2015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值较2013年上升超过30%,部分河段恶臭问题突出。滏阳河邯郸市区段上游张庄桥断面水质为III类,但由于城区截污不到位,相关治理工程不落实,造成下游刘二庄断面水质恶化为V类。廊坊市凤河西支、龙河等河道多次出现污水下泄,引发下游群众集体上访。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等污染问题突出,2015年主要污染物指标较2014年大幅上升,其中总磷浓度上升275%,2015年12月水库水质总体恶化为劣Ⅴ类,严重影响引滦入津水源保障。

  矿山开采带来的扬尘污染及生态破坏严重,省政府要求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但实际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河北省作为制革大省,涉鞣制工序企业环境问题较多,一些地区含铬污泥和含铬废料长期堆存,蠡县兴雅泰皮业、保定若斯特皮革、邢台南宫正浩皮草、辛集宏四海皮革等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没有有效收集处理,环境隐患突出。

  督察进驻期间,群众还对散落在城乡结合部、县城周边以及广大乡镇的大量小企业“散小乱污”问题反映强烈。特别是石家庄藁城、晋州等地的化工、镀锌,保定易县、清苑等地的石材加工、有色冶炼,唐山遵化、玉田等地的玛钢、矿石采选,衡水安平、深州等地丝网、暖气片,廊坊三河、霸州等地的建材、金属制品,沧州河间、泊头等地保温材料、铸造等企业的污染问题,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集中。

  督察要求,河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省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根据“大气十条”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不折不扣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削减任务;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该取缔的一律取缔到位;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强化散煤治理、油品质控、地下水压采、矿山环境治理、 “土小”企业整治等工作;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坚决遏制水质恶化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河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向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移交移送。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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