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林业局怠于履责被判违法
2016-05-06 16:38:21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彭波
5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郧阳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经郧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郧阳区林业局违法,同时责令该林业局继续履行收缴罚款和监管被毁林地生态修复的法定职责。这是湖北省检察机关首例提起并判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5月,郧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3年3、4月间,吴某等人在生态公益林内开采石料,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郧阳区林业局对吴某等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限期恢复山林原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后,郧阳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致使该决定得不到有效执行。郧阳区检察院在向郧阳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无果后,向郧阳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编辑:
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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