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严把项目能耗审批两道关,调动企业节能改造积极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完善能源管理监控网,倡导绿色节能新风尚,合力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
4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2015年,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的部署,坚定不移地把节能降耗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全市用于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达1472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5年我市单位GDP综合能耗下降2.5%,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五年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7%,完成了“十二五”下降18.5%的约束性指标,并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能耗总量考核目标。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五方面具体意见建议:
———科学谋篇布局,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作出的产业转型升级战略部署,以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为契机,逐步优化我市原有临港重化工布局,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并及早谋划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和产业。对于高耗能产业集聚的地区,要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技术节能和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使我市工业逐步实现“由重向轻、由黑向白”的转变。二是要积极研究推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在去产能、去库存上下功夫,继续运用市场和行政的两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让高耗能产业“瘦身”,使之变强变精。三是认真落实《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法规要求和人大有关决定,科学研究论证我市能耗极值,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严把项目能耗审批两道关。一是要完善能评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要严把项目前置审批关,在当前经济下行、“保增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更要依法依规对项目进行评审,对于不符合能耗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予以一票否决;要严格进行项目后评估,增强能评严肃性,对于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予处罚。二是要推进能评权下放管理,在兼顾效率的同时,要提高县(市)区审批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责任感,杜绝权力下放后审批权的滥用和错用。
———采取多项措施,调动企业节能改造积极性。一是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做到精准帮扶。要引导企业在生产耗能各个环节深挖潜力,针对我市行业实际情况研制出行之有效的节能技术,积极推广使用。要对我市重点用能行业耗能情况进行分析调研,把改造投入少、节能空间大的行业作为下阶段技术改造的重点,努力提高技改资金使用绩效。二是要加强企业节能考核和管理。要建立完善的目标预警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制度,促进企业进行节能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档次,为转型升级发挥相应的作用。
———夯实基础工作,完善我市能源管理监控网。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分行业能耗标准体系。要针对我市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先进地区、行业龙头能耗水平,尽早建立完善各行业的能耗标准,使我市能耗的管理和监管都有明确的标杆和依据。二是要严格监管,扩容我市能源监控体系。要制定标准,把重点用能企业和用能规模较大的企业全部纳入管理体系中,并逐步扩大管控面。
———推广先进理念,形成全市绿色节能新风尚。一是要提高全社会各方节能意识。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节能降耗,弘扬节能先进事迹,科普节能知识,使绿色节能概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要完善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要高度关注建筑节能,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要鼓励家庭使用节能电器,实行全民节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三是要建立有效制度,引导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队节约能源,营造合理用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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