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凌晨,艺人李易峰驾车在北京大郊亭桥下发生事故,时隔18天,北京交管部门发布了对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李易峰存在交通事故逃逸和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两项违法并处罚金2000元,合计扣24分。
车祸当日李易峰前往摩纳哥
5月27日凌晨,李易峰驾驶兰博基尼在大郊亭桥下撞上路侧道路设施。他本人没事,但兰博基尼损毁严重,部分道路设施也受损。事发后,李易峰未留在现场处理,而是赶往机场出国。
李易峰工作室发表声明,承认李易峰驾驶车辆的临时车牌确过期,李易峰深夜自己驾车去取护照,由于脚底打滑,在拐弯时不慎撞向桥墩。在现场查看后,确定没有人员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坏后,致电保险公司,并安排工作人员处理后续事宜。
此后,有消息透露,李易峰当天上午乘机去往摩纳哥,是为某品牌商业活动拍摄。此行程为多日前确定,并非因“撞车事件”躲避风头。
没有证据证实李易峰“酒驾”
时隔18天以后,北京市交管局通报了对李易峰驾车撞桥事故的处理结果。通报称,5月27日2时50分,在朝阳区东四环辅路大郊亭桥北500米处,李某某驾驶兰博基尼轿车由西向南右转弯行驶中,车辆前部与桥墩相撞,造成车辆及公共设施损坏。事故发生后李某某未报警步行离开现场,并自行安排将肇事车辆拖离现场。后李某某经纪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李某某本人回国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对事故中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失李某某已经进行赔偿。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李某某在事故中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没有证据证实李某某存在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认定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对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800元、记12分,罚款200元、记12分,合并执行罚款2000元、记24分。
李易峰回应称“添麻烦了”
此前,北京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透露,李易峰经纪人已缴纳大郊亭桥北侧桥墩被撞赔偿款共计6508元。
对于此处罚结果,李易峰昨天下午通过微博回应称:“我接受交管部门的处罚。最近一直在反思,公众人物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好正面示范作用。这段时间给交管同志和关心我的人,添麻烦了。最后再次提醒大家,遇到交通事故,不论外界有什么干扰因素,一定要及时报警。”
焦点1:哪些行为可被认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律师王小艳称,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从李易峰工作室的声明可以看出,李易峰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意图。
律师易胜华也认为,认定李易峰为肇事逃逸还值得商榷。如果李易峰本人对这个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60天以内向交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易胜华也提醒,公众人物行为需要更加谨慎,即使李易峰此次“弃车离开”事出有因、有其他工作人员后续跟进处理、没有造成严重损失,但一定要借此事提醒各位司机,“弃车离开”的行为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导致严重的后果,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
焦点2:李易峰肇事逃逸为何未被拘留?
根据《道交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了罚款以外,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但李易峰并没有被拘留。
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介绍,交管局对李易峰的处罚应该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来执行的,就扣12分和罚款的处罚来看,适用的条款没问题。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也能看到,不是说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就必须并处拘留。拘留是行政处罚里最重的方式,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后果,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程度,但又相对后果严重,才会采取行政拘留来处罚。比这个轻微的处罚还有警告、罚款。
从李易峰肇事事实来看,后果不严重,损失轻微,没有伤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有限。所以,不适用拘留。
焦点3:一次扣掉24分等于吊销驾照?
记者向交管局车管部门求证得知,扣除驾驶证积分,并不代表吊销驾照。吊销驾照与扣分的处罚有本质的区别,吊销驾照的处罚更重,一般针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吊销驾照根据情节不同,较常见的是允许驾驶人2年以后重新考取驾照。
扣分则是较轻的行政处罚,驾驶人通过学习考试可以重新申领驾照。据介绍,驾驶人如果一次被扣12分就要重新学习科目一(驾驶知识以及交通法规学习)合格后再申领驾照。对于李易峰这种一次性“报销”24分的,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里也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也就是说,李易峰要想重新开上跑车出去游车河,那就要先学法规,再通过道路驾驶考试,才能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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